資料圖
2014年反腐倡廉輿情
★ 2014年反腐倡廉輿情事件呈現出一個鮮明特點便是省級和中央佔比明顯升高,佔比為18.8%;
★ 2014年反腐倡廉輿情事件涉事主體的行政級別仍是以市級為主,佔比為43.8%;
★ 2014年發生即被曝光的事件比重明顯上升,佔比將近一半;
★ 2014年輿情事件持續時間集中于1周以內的,佔比超過6成;
★ 涉及反腐倡廉的網路謠言事件比例,從2012年的14.1%下降至2014年1.8%;
★ 2014年反腐倡廉輿情事件的最終解決情況有所改善:“具體問題具體解決”佔比最高,為43.6%;“解決了問題,民眾仍不滿意”和“未解決問題,惡化輿論環境”佔比下降;
★ 2014年政府對反腐倡廉事件回應效果:“廣泛肯定”以29.5%的佔比居首,“廣泛質疑”和“質疑”則分別為2.4%和6%;
涉及反腐倡廉的網路謠言事件比例,從2012年的14.1%下降至2014年1.8%。呈現這種趨勢的原因,一方面在於政府和黨委對網路社會的治理取得一定成效,另一方面在於我國網民媒介素養提升。
從2014年的反腐事件來看,“網路爆料——紀委介入”這種狀態,已經轉變為“紀委公佈——輿論熱議”的模式,官方在重拳反腐中主動作為,及時通報資訊。
“2015輿情藍皮書”認為,在處理反腐倡廉輿情事件時,務必要堅持公開透明的理念
11月初的短短一週內,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原副主席白雪山、上海市原副市長艾寶俊、北京市委原副書記呂錫文3名省部級官員先後落馬。自此,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全部有省部級高官落馬。反腐“打虎”實現了無禁區、“全覆蓋”。
與反腐敗工作一路推進一致,社會輿情對反腐倡廉的關注度與日俱增。
2014年影響較大的反腐倡廉輿情事件數量持續上升,高於2012年和2013年;
2014年市級反腐倡廉輿情事件佔比仍最高,但是省級和中央級反腐倡廉輿情事件佔比明顯升高;
2014年首曝光媒介為官方網站事件佔比明顯升高,首曝媒介為網路新聞事件佔比明顯下降;
……
上述關於反腐倡廉輿情的分析結論,來自由上海交通大學輿情研究實驗室、社會調查中心、危機管理研究中心主編,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出版的“2015輿情藍皮書”——《中國社會輿情與危機管理報告(2015)》。
2014年反腐輿情呈現新特點
到目前為止,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已經查處了59名副省級以上“老虎”。
從落馬“老虎”的地域分佈上看,山西最多,共有7名副省級以上高官落馬;江西查處了4名副省級以上高官;內蒙古、河北、江蘇、四川、黑龍江、雲南6省,則各有3人。在全國範圍內的59名落馬副省級幹部中,共有4名正部級幹部,分別是河北省委原書記周本順、福建省原省長蘇樹林、廣東省政協原主席朱明國、四川省政協原主席李崇禧。
根據“2015輿情藍皮書”分析,2014年反腐倡廉輿情事件呈現出一個鮮明特點便是省級和中央佔比明顯升高,佔比為18.8%,原因之一在於國家對腐敗事件予以嚴懲,多名省部級“大老虎”涉案被查處。
儘管省級以上反腐倡廉輿情事件比例升高,但2014年反腐倡廉輿情事件涉事主體的行政級別仍是以市級為主,佔比為43.8%。究其原因,在於市級在行政級別中的地位比較特殊,起到重要的承接作用,向上觸及省部級,向下涉及縣和鄉,涉及的社會問題較為廣泛和複雜,所以涉及輿情事件佔比在各行政級別中居高。
此外,2014年反腐倡廉輿情傳播也呈現出新的特點。
“2015輿情藍皮書”顯示,2014年發生即被曝光的事件比重明顯上升,佔比將近一半。同時,2014年輿情事件持續時間集中于1周以內的,佔比超過6成。
在一些指數上升的同時,也有一些比例持續下降,如涉及反腐倡廉的網路謠言事件比例,從2012年的14.1%下降至2014年1.8%。
“呈現這種趨勢的原因,一方面在於政府和黨委對網路社會的治理取得一定成效,另一方面在於我國網民媒介素養提升。”“2015輿情藍皮書”這樣分析道。
與此同時,政府部門對輿情的干預方式等也在隨之發生變化。
“2015輿情藍皮書”顯示,地方政府作為主要干預主體的反腐倡廉輿情事件佔比下降,國家作為干預主體的佔比則在升高。同時,2014年反腐倡廉事件“曝光前干預”的比重較大,“曝光即干預”的比重先升後降。
“由此可見,2014年對反腐倡廉輿情事件的干預時效最高,主要在事件曝光前採取干預措施,對輿情事件進行了及時應對。一方面,彰顯了政府和黨委為主體的干預主體處理反腐倡廉輿情事件的工作效率,在第一時間積極應對問題並酌情處理。”“2015輿情藍皮書”的調研者分析稱,另一方面,有效避免了不規範報道和謠言可能導致的輿情風暴,為輿情的疏導和消散提供了有力保證。與此同時,在公眾心目中樹立了政府的威信,及時地干預和應對也為政府和公眾打通了交流通道。
正是由於這樣的干預方式轉變,使得2014年反腐倡廉輿情事件的最終解決情況有所改善。
“2015輿情藍皮書”顯示,“具體問題具體解決”佔比最高,為43.6%;“解決了問題,民眾仍不滿意”和“未解決問題,惡化輿論環境”佔比下降。同時,針對政府回應效果,除了“無回應”以外,回應效果為“肯定”的比例高於“質疑”。2014年的“廣泛肯定”以29.5%的佔比居首,“廣泛質疑”和“質疑”則分別為2.4%和6%。
反腐輿情也需政府資訊公開
2014年以來,落馬官員在輿論場上掀起一波又一波高潮,被調查和處分官員的數目、級別、案情,成為坊間高度關注的話題。
網路反腐曾是推動中國反腐敗工作的一支活躍力量。先由網民曝光形成輿論,之後由紀檢監察部門介入調查“挖出貪官”,最後由司法機關追責,這種反腐路徑呈現“自下而上”脈絡,被網路舉報的深圳“房爺”,即是此類典型。而從2014年的反腐事件來看,“網路爆料——紀委介入”這種狀態,已經轉變為“紀委公佈——輿論熱議”的模式,官方在重拳反腐中主動作為,及時通報資訊。
“任何變革都是從理念或價值層面開始的,理念的變革決定了黨委和政府的行政行為變革。網際網路時代,社會輿論的傳播規律呈現新特點,轉型期的社會輿論也呈現多元化和尖銳化特徵,政府等干預主體應對反腐倡廉輿情的理念也需要與時俱進,不斷創新和發展。應對理念的落後是造成輿情應對失策不可避免的重要原因之一。”“2015輿情藍皮書”分析認為,以人為本的理念還應表現在以平等對話的態度和民眾交流溝通。在應對輿情事件時,個別官員抱持“官本位”的觀念,以居高臨下的姿態自説自話,沒有想民之所想,更沒有憂民之所憂,這很容易激起民眾的質疑和反感。
同時,“2015輿情藍皮書”提出,網際網路時代,人人手握“麥克風”的“點對多”和“多對多”的傳播會使輿情快速形成,這就要求地方黨委和政府在應對輿情時務必把握“第一時間”,先聲奪人。如果反應滯後,輿情就會發展成為危情。當前,伴隨著改革的深化,熱點事件更容易引發輿情。一些官員在這個時候慌了手腳、亂了分寸,企圖用躲避和拖延手段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導致輿情加重,喪失應對輿情、引導輿論的主動權。唯有將及時有效地應對輿情作為目標理念,在輿情應對中才能臨危不亂、章法有度地解決問題,維護高效的黨委和政府形象。
此外,政府資訊公開在反腐浪潮中同樣重要。
“一些地方黨委和政府由於觀念落後,在處理輿情事件時隱瞞實情、掩蓋真相,沒有及時公開資訊,結果將自身置於更加被動的位置。”“2015輿情藍皮書”分析認為,在自媒體時代,想“捂”一些東西很難。在應對輿情事件的過程中,不主動公開資訊就有可能被網民搶先一步曝光,這種情況會使干預主體錯失主動應對的優勢。此外,也讓謠言有可乘之機。事件越重要,資訊越模糊,謠言産生的危害效應也就越大。而澄清謠言,最好的辦法就是讓資訊公開透明。
因此,在處理反腐倡廉輿情事件時,務必要堅持公開透明的理念。而且政務新媒體的應用和普及也為落實資訊公開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契機。在輿情應對中,切實做到資訊的公開透明不僅更有利於解決問題,而且有利於維護地方黨委和政府的誠信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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