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學校捐款可以獎勵加分”“送禮問候拉近校方關係”……被告人周某通過偽造微信聊天記錄、教育部招生審批表等文件,製造學生被浙江大學錄取的假像,騙取一學生家長130多萬元。近日,瑞安市人民法院審結了這起詐騙案件,依法判處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八年九個月,並處罰金9萬元。
2019年12月,林某聽朋友介紹周某有門路可以弄到一個保送浙大的名額,便加了周某的微信。周某告訴林某,自己有熟人在浙大,需要一筆8萬元的聯絡費。林某對此深信不疑。收到錢的周某聯繫了杭州的熟人,被拒絕後自己將錢揮霍。
嘗到了第一筆“甜頭”後,周某先後告訴林某“給領導送禮需要10萬元”“以學生名義向校方捐款150萬元可以額外加分”。為消除林某懷疑,周某又創建了一個微信賬號,將昵稱改為“浙大哥”,將頭像換成浙大標誌,每隔一段時間將聊天截圖發給林某。行騙期間,在林某表示拿不出那麼多錢時,周某假意幫其籌款,並不時以“個別領導不收禮”等理由將部分錢款退還給林某。此外,周某還在網上找人偽造了浙大獎勵審批表、招生資格審批表、教育部批復等文件,讓林某誤以為“上浙大”這個事情,已經辦得差不多了。
2021年9月28日,被告人周某因其他詐騙事實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後林某一直無法聯繫上周某,才驚覺自己可能被騙,向公安機關報案。據統計,2019年12月至2021年9月期間,被告人周某騙取被害人林某錢款共計1343505元。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周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式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構成詐騙罪。綜合被告人周某自首、自願認罪認罰等量刑情節,瑞安法院作出如上判決,並責令被告人周某全額退賠被害人林某1343505元。
法官提醒,高考臨近,升學類的電信網路詐騙逐漸高發,廣大家長不要隨意聽信“保送名校”“高考加分”等噱頭,當遇到此類電話、資訊時,可第一時間與班主任核實情況;當遇到聲稱可以跑關係、有內部渠道等詐騙資訊時,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來源: 溫州日報 | 撰稿:趙小嫻 通訊員 陳依涵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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