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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興首創設立跨省聯合行政執法隊
讀嘉 · 文字記者:唐瀟倫 通訊員:金如丹 范依蔚 | 發佈時間2022-09-01 09:56:41    

   在長三角區域,跨區域行政執法如何統一?

  聯動發展、協同治理!“江浙滬”給出了答案。

  8月31日,滬浙兩地聯合執法隊揭牌儀式舉行,全國首個跨省(市)聯合執法隊——張江長三角科技城浙江平湖市·上海金山區聯合行政執法隊成立。今天,嘉興還聯合蘇州、南通、上海等三省(市)八地共同發佈《關於長三角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毗鄰區域共同遵守“首違不罰”清單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標誌著19項“首違不罰”事項長三角八地將共同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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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是“大綜合一體化”行政執法改革藍圖下的創新實踐,也是推進毗鄰地區跨區域行政執法的先行探索,更是回應民生關切的有力抓手。“我們希望以此為新的起點,不斷深化毗鄰區域聯動、聯防、聯控、聯治機制,為長三角區域一體化行政執法協作示範。”嘉興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肖建國表示。

  有力度:

  一支聯合行政執法隊

  近年來,乘著長三角一體化發展上升為國家戰略的東風,浙滬兩地在政治、經濟、民生、文化等方面開展了密切的交流合作。然而,在兩地深入融合發展的同時,也給雙方在城市管理和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帶來了現實挑戰。

  “最突出的情況便是兩地在區域上有交叉,但在執法許可權、執行的法律法規等方面又有所不同,存在著‘雙標’現象。”平湖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許鉉認為,有效解決跨省(市)行政執法中權責不一致、法律法規不適用、處罰標準不統一等現實問題,考驗的不僅是管理者的智慧,也反映著城市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準。

  2020年4月,平湖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與新埭鎮赴金山區開展了首次關於張江長三角科技城範圍內城市管理執法領域一體化協作的交流,開啟了聯合行政執法的“破冰”之行。2020年11月,金山、平湖兩地執法局簽訂協作共建協議,聯合執法協作框架初見雛形。今年初,以浙江省“大綜合一體化”行政執法改革為契機,平湖與金山兩地執法局共同制定《張江長三角科技城“平湖市-上海金山區”聯合行政執法隊建設方案》。7月1日,兩地執法局又共同召開聯合行政執法隊籌備會,完成聯合執法辦公場所選址,商定《聯合行政執法隊建設方案》執行細節,建立違法線索、監管標準、處理結果“互認”機制。8月1日,由兩地管委會共同發文,成立聯合行政執法隊。

  不久前,平湖市綜合行政執法隊新埭中隊處置了一起由上海市金山區楓涇中隊移交的亂張貼小廣告案件。“根據移交線索,我們對當事人進行調查詢問,考慮到當事人在多地亂張貼小廣告,且逾期未整改,根據規定對其處以200元的罰款處罰。”新埭中隊相關執法人員介紹,這一跨區域違法行為的高效解決,正是得益於兩地城市管理綜合執法一體化工作持續推進。

  “以試點協作執法為突破口,積極回應區域一體化發展的時代趨勢和兩地合作治理的共同需要,平湖和金山兩地從探索建立楓涇鎮-新埭鎮-平湖市綜合執法局‘三方協作’聯席會議,到依託《長江三角洲區域一體化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協作三年行動計劃(2021-2023)》全面推進毗鄰區域執法領域一體化,以實際行動促進了毗鄰區域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工作的協同發展。”許鉉表示。

  有溫度:

  一份“首違不罰”清單

  如果説聯合行政執法隊的成立探索了破解跨界執法難、協作執法難、聯合執法難等問題的實踐經驗,那麼《指導意見》則為長三角區域優化營商環境,增進民生福祉提供了最佳注解。

  此次發佈的《指導意見》,八地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排除各自職能、法律依據及適用等差異,從近2000項處罰事項中層層篩選“最大公約數”,選取既屬於常發高頻事項,又屬於輕微違法行為,同時,符合處罰事項涉及的法律條款規定的“可處”範圍,不突破裁量基準範圍的19項行政處罰事項,納入共同遵守的“首違不罰”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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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違不罰’清單的執行,給了我們一次及時修正和彌補的機會。”在平湖市當湖街道城南路經營麵店的范某深有感觸。《指導意見》明確了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方面輕微違法違規行為的適用條件,包括初次違法、危害後果輕微、當場或在責令改正期限內完成改正、屬於《首次違法行為依法不予行政處罰事項清單(第一批)》所列情形等,體現了寬嚴相濟、罰教結合、包容審慎的現代監管理念。

  “《指導意見》不僅統一了執法尺度、維護了執法公平,還進一步優化法治營商環境,激發市場主體活力,讓企業、群眾普遍感受到執法既有力度又有溫度。”上海市金山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局長王世敏説,如擅自佔用城市人行道、橋梁、地下通道以及其他公共場所設攤經營、兜售物品的,以往根據《上海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規定“處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江蘇是“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浙江則“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五十元以下罰款”,今後“經告知後及時改正”的“首違不罰”。

  接下來,嘉興將積極融入長三角一體化發展,主動接軌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工作,深化跨區域執法協作,探索社會治理一體化,持續優化營商環境,真正實現共管、共用、共贏。(圖片由平湖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提供)

來源:讀嘉    | 撰稿:文字記者:唐瀟倫 通訊員:金如丹 范依蔚    | 責編:陸姍姍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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