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杭州公安發佈最新公告!2024年積分落戶時間、落戶分值及申請途經……一起來看↓↓
關於2024年積分落戶組織方案的公告
根據市兩辦《關於實施“春雨計劃”的意見》,現就2024年實施積分落戶工作組織方案公告如下:
一、積分落戶時間
從二季度開始,市區分別於6月1日至6月30日、9月1日至9月30日、12月1日至12月31日統一組織三次積分落戶申請。
二、申請時限規則
二季度積分落戶申請從6月1日開始,相關積分申請材料需在5月1日前取得,有時限要求的相關指標計算截止至5月1日。6月1日後取得的積分納入下一季度落戶應用,以此類推(即9月1日後取得的積分納入四季度落戶應用)。
三季度積分落戶申請從9月1日開始受理,相關指標計算截至8月1日。四季度積分落戶申請從12月1日開始,相關指標計算截至11月1日。
三、 落戶分值
2024年落戶分值繼續執行100分及以上即可落戶。
四、 申請途徑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可向各派出所戶籍窗口提出積分落戶申請,也可通過網際網路官方平臺(警察叔叔APP)申報。
五、特色指標審核規則
(一)社保。來本市就業並已在本市繳納基本養老保險的,參加積分落戶的社保、居住年限實行省內同城累計互認,其中市外的社保、居住分值賦分標準以省級新市民共性指標規則為準,由落戶窗口按群眾提交材料賦分,兩項相加最高限30分。
(二)特別貢獻分。原戶籍地為淳安特別生態功能區的農業轉移人口,增加30分,由系統後臺賦分。
六、 落戶流程
申請人在規定受理時間按《杭州市居住證積分落戶實施細則》相關材料要求提交申請材料後,公安機關審核無誤的將在申請期次月的15日前公示申請人員資訊及核定分值,公示期不少於7個工作日。相關申請人對公示內容有異議的,可向市公安局提請核查。逾期提出異議的,不予受理。對經公示無異議的申請人,市公安局為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簽發《積分落戶準入通知書》作為落戶憑證。《積分落戶準入通知書》有效期為簽發之日起60天內,逾期不領取或領取後不辦理的,視作放棄本輪入戶資格。獲准落戶的申請人,應在有效期內憑有效身份證件、戶口簿到落戶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連續兩次放棄的,取消下一輪申請資格。
杭州市公安局
2024年3月22日
積分落戶你問我答
Q我已經申請了積分,積分落戶還需要準備材料嗎?
A
積分落戶所需材料與積分申請材料並不一致,申請積分落戶時還需提交落戶相關材料,具體材料如下(原件):
1.需遷移人員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
2.落戶地相關證明材料:
(1)本人在杭名下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提供《不動産權證書》《房屋所有權證》等相關材料;産權歸配偶、父母、子女所有或共有的,需提供親屬關係證明材料(結婚證、居民戶口簿等)及同意落戶意見書;(落本人、配偶、子女、父母住房需提供)(2)在市區無房的,需提供在杭無房證明、親友同意落戶聲明(戶主簽字同意)及其房産證、戶口簿;(挂靠親友需提供)(3)在市區無房的,需提供在杭無房證明及人才市場蓋章的同意落戶證明原件或單位同意落戶意見書原件;(落單位或人才市場需提供)(4)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及與公租房管理單位簽訂的《戶口遷移承諾書》;(落本人公共租賃房需提供)
3.結婚證;(隨遷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需提供)
4.父母雙方書面申請;(隨遷未成年子女需提供)
5.出生醫學證明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登記證》;男方攜帶非婚生子女的,還需出具有資質的司法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關係鑒定報告;父母離異隨遷未成年子女的,還需提供能夠證明子女撫養權歸屬地離婚協議或法院出具的民事判決書、民事調解書。(隨遷未成年子女需提供)
Q我分數超過100分了,我該如何選擇落戶地?
A
落戶地由申請人根據自身條件確定,原則上與居住地一致,按本人(配偶、子女、父母)城鎮合法固定住所、有家庭戶的親友處、單位集體戶、公共人才服務機構人才集體戶(僅限于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存放人員)的先後順序確定。溫馨提醒:①共有産權的只能商定由一戶辦理,其他共有産權人應明確放棄積分落戶申請。②落戶地一經確定,在申請期間不得變更。③軍産房、非住宅房、商業用房、集體土地住宅不予辦理落戶。
Q我3月份就申請積分了,4月份拿到分數,如果參加6月1日的積分落戶,需要重新積分嗎?A
不需要,積分常態化分數會根據申請人的實際情況每月更新變動,積分落戶應用分數會按照時間規則(指標計分至5月1日)確定分值直接調用。
Q我愛人和孩子可以和我一起辦理積分落戶嗎?
A
積分落戶可以辦理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隨遷,隨遷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需符合市外夫妻投靠及未成年子女投靠條件,在本人辦理積分落戶申請時一併提出。
以下附市外夫妻投靠及未成年子女投靠條件:
市外夫妻投靠條件:男女雙方結婚滿2年,一方在杭州市區有合法固定住所、且人戶一致的,另一方持有在杭申領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證》(戶籍非長三角區域需提供),可自願申請投靠戶籍在杭配偶,遷移戶口入杭。
市外未成年子女投靠條件: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子女(戶口在大中專院校的除外),可按自願原則投靠在杭父母(集體戶除外)。
Q我要申請積分落戶,但自己沒有房子,在杭租住朋友家,我能落戶哪?
A
如果房東或朋友(戶主)同意,可以作為非親屬挂靠落戶城鎮居民家庭戶(親友戶口所在地為軍産房、公租房、違章建築的除外);如果單位有集體戶,單位同意也可以落戶錄(聘)用單位集體戶;如果本人人事檔案存放在縣級以上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也可落戶在該公共人才服務機構人才集體戶。
Q商住兩用的酒店式公寓,能不能成為符合條件後的落戶地址?
A
酒店式公寓等産權性質為非住宅的是不能立戶的,不能成為符合條件後的落戶地址。
Q夫妻一方婚前有房,但無杭州戶口,另一方可以直接落戶在房子裏嗎?
A
配偶方作為房主同意另一方落戶,符合條件的另一方可以憑結婚證、房産證、同意落戶意見書落戶。
Q遞交積分落戶申請後可以變更落戶人員或落戶地嗎?
A
落戶人員及落戶地一經確定後,不能再做變更。故而,申請積分落戶時,需謹慎確定後,再遞交積分落戶申請。
Q遞交積分落戶申請後,我的戶口能再變動嗎?
A
不能,遷移人員戶口在最終辦理落戶杭州前不要發生變動,期間發生變動會導致無法順利辦理最終的落戶手續。
Q今年為什麼會有新的特色指標分?
A
今年新增的特色指標分是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高品質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對已來本市就業並已在本市繳納基本養老保險的居住證持有人,其社保、居住年限可實行省內同城累計互認,暢通勞動力要素流動。
Q特色指標分中的社保及居住年限的分數是怎麼加的?
A
在本省範圍內累計繳納養老保險,每個月得0.5分;在本省範圍內累計居住時間(自申報居住登記之日起計算)每滿1個月得0.25分,兩項相加最高限30分。可在積分落戶受理期內攜帶相關佐證材料前往擬落戶地派出所申請賦分,賦分後與本地積分相加,積分高於100分,可申請積分落戶。
Q6月1日開始申請積分落戶,那積分申請最遲要什麼時間提交?
A
根據《杭州市居住證積分管理辦法》,積分申請受理的20個工作日後可查詢本人積分情況,要在6月1日前取得積分,最晚在4月30日前需申請積分,建議提前申請。
例:李某,2024年4月12日申請積分,積分受理後20個工作日預計在5月14日後可查詢本人積分,如高於100分可申請6月1日的積分落戶。
張某,2024年5月9日申請積分,積分受理後20個工作日預計在6月6日後才可查詢本人積分,根據常態積分落戶申請規則,6月1日後取得的積分需參加下一季度的積分落戶應用,即于9月1日申請積分落戶。
來源: 杭州發佈 | 撰稿:辛文 | 責編:丁薩 審核:張淵
新聞投稿:184042016@qq.com 新聞熱線:13157110107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電話: 057187567897 京ICP證 04008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