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千島湖配水供水工程的推進,杭州市民喝到千島湖水的日子越來越近了,而對於該工程的管理也上升到了地方法律層面。
昨天,杭州市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了《杭州市第二水源千島湖配水供水工程管理條例》,用立法來為千島湖配水供水工程建設保駕護航,對保護工程設施安全、保障工程設施正常運作、形成多水源供水體系、保障城市供水安全等,可謂是意義重大。
適當取水,保持千島湖的合理水位
千島湖配水供水工程的範圍包括金竹牌取水口,輸水隧洞、管道及其輔助設施,沿線建德市、桐廬縣、富陽區等區域的分水工程設施,閒林水庫等配水工程,以及從閒林水庫至杭州市區的供水分支管線工程。
工程運作後,將合理取水以保持千島湖的合理水位,以維護水體的自然凈化能力和自然景觀的風貌特徵。對於這一點,條例給予了明確規定。
比如第四條規定,千島湖配水供水工程的運作應當遵循合理取水、有償配水、優水優用、分類供水、分質供水的原則。
又比如第五條規定,有關部門在制定千島湖水資源開發、利用規劃和調度水資源時,應當注意保持千島湖的合理水位,維護水體的自然凈化能力和自然景觀的風貌特徵。
對水環境狀況進行跟蹤評估,結果要及時向社會公佈
條例明確了千島湖水環境生態保護補償機制,並對補償機制應當考慮的因素、補償方式和補償原則作了規定。
比如條例規定,杭州市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生態保護的目標、投入、成效和區域間經濟社會發展水準等因素,通過財政轉移支付、區域協作等方式,建立公平公正、權責一致、獎懲與生態保護目標完成情況相掛鉤的千島湖水環境生態保護補償機制。
同時明確,千島湖配水供水工程運作後,杭州市人民政府應當定期組織有關部門或者委託專業機構,對有關環境狀況進行調查、評估。調查、評估情況應當及時向社會公佈。
在工程保護範圍內施工作業,必須採取專項保護措施
條例還規定,在千島湖配水工程保護範圍內,不得從事影響工程運作、危害工程安全和配水安全的爆破、掘井、挖溝、挖塘、取土、採石、採砂、採礦等活動。
在千島湖配水工程保護範圍內進行施工作業時,建設單位應當按照杭州市水行政主管部門的要求採取專項防護措施,並制定工程事故應急預案。杭州市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施工活動進行監督檢查,千島湖配水工程建設管理單位應當對建設單位進行配水安全保護方面的指導。
如果在千島湖配水工程保護範圍內進行施工作業時未採取專項保護措施的,由杭州市水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同時規定,千島湖配水工程建設管理單位應當在千島湖配水工程管理和保護範圍邊界埋設界樁,設立保護標誌;在千島湖配水供水工程經過的路口、村莊、城鎮等重要地段設立安全警示標誌。
來源: 浙江線上-今日早報 | 作者:魏皓奮 | 責編:fuwen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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