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是一座城市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生力軍,它們不僅推動著城市的産業升級和創新發展,也是城市産業基礎和營商環境的重要體現。近日,湖州市政府出臺《關於進一步支援企業上市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上市10條》),大幅提高了獎勵標準和獎勵力度,支援湖州市內符合條件的企業掛牌上市,支援企業利用資本市場做大做強,實現跨越式發展。
此次發佈的《上市10條》可謂拿出“真金白銀”,誠意滿滿。新政規定,對成功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上市的企業,可給予最高2000萬元的分階段獎勵,具體來説:企業申報上市材料並獲受理後獎勵300萬元;企業通過證監會審核或註冊後獎勵500萬元;在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後獎勵500萬元,其中在科創板上市的再增加100萬元獎勵(含北交所轉科創板);募集資金到位後,再按募集資金在湖州的實際投資金額的1%給予企業獎勵,最高不超過600萬元。
而對成功在境外證券市場上市的企業,給予最高1600萬元的分階段獎勵,即:在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後獎勵1000萬元;募集資金到位後,再按募集資金在湖州的實際投資金額(以上市當天人民幣匯率中間價為準)的1%給予企業獎勵,最高不超過600萬元。
對首次在新三板成功掛牌的企業,獎勵100萬元;掛牌後進入創新層的企業,再獎勵100萬元,市、區縣共同組建總規模不少於50億元的“鳳凰基金”,專項投資于湖州市上市後備企業。
為加大上市後備企業招引力度,吸引股權投資機構優先將市外優質上市後備企業推薦並落地湖州,新政還對股權投資機構投資並推動市外企業在湖州落地上市的,給予股權投資機構的直接參與團隊或個人,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的獎勵。此外,在其招引企業上市後減持退出時,對該個人合夥人按投資收益金額的5%給予獎勵。
湖州市金融辦相關負責人表示,湖州將加快推動企業上市政策落地兌現,優化政策兌現流程,做到即報、即核、即兌,推動更多優質本地企業對接多層次資本市場,做大做強資本市場“湖州板塊”,助力綠色低碳共富社會主義現代化新湖州建設。
來源: 浙江日報 | 撰稿:見習記者 吉文磊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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