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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發佈《關於進一步深化稅收徵管改革的實施方案》
浙江新聞 · 辛文 | 發佈時間2022-08-21 08:46:09    

   中共浙江省委辦公廳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印發《關於進一步深化稅收徵管改革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縣(市、區)黨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屬各單位:

  《關於進一步深化稅收徵管改革的實施方案》已經省委、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中共浙江省委辦公廳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 年 7 月 31 日

  關於進一步深化稅收徵管改革的實施方案

  為全面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進一步深化稅收徵管改革的意見》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圍繞把握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堅持黨的全面領導、依法治稅、為民便民、問題導向、改革創新、系統觀念,以數字化引領稅收徵管改革,深入推進精確執法、精細服務、精準監管、精誠共治,大幅提高稅法遵從度和社會滿意度,明顯降低徵納成本,充分發揮稅收職能作用,為忠實踐行“八八戰略”、奮力打造“重要窗口”,爭創社會主義現代化先行省,高品質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範區提供有力支撐。

  (二)主要目標。按照“一年出成果、兩年大變樣、五年新飛躍”的要求,紮實推進稅收徵管改革。到 2022 年,基本建成一體化智慧化的稅務數字化體系,稅務執法規範性、稅費服務便捷性、稅務監管精準性取得重大進展。到2023年,基本建成與稅收現代化相適應的稅務執法新體系、稅費服務新體系、稅務監管新體系,實現從經驗式執法向科學精確執法轉變,從無差別服務向精細化智慧化個性化服務轉變,從“以票管稅”向“以數治稅”分類精準監管轉變,基本形成黨政領導、部門協作、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稅費共治新格局。到 2025 年,深化稅收徵管制度改革取得顯著成效,基本建成智慧稅務,全方位提高執法、服務、監管和共治能力。

  二、主要任務

  (一)全面推進稅務數字化改革

  1.構建稅務數字化體系。貫徹落實《浙江省數字化改革總體方案》,紮實推進稅務領域數字化改革。強化黨務政務業務一體銜接、稅費種一體聯動、稅務內外一體共治、組織崗位責任與資訊系統一體推進。加大稅務系統資訊化平臺的優化整合力度,形成全省統一的稅收業務數字化體系。加強稅務系統基礎設施整合和涉稅數據聚合,打造稅收大數據平臺,深化數據互聯互通和資源共用共用。加強涉稅數據品質管理和涉稅資訊安全管控。

  2.推進智慧稅務建設。充分運用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慧、移動網際網路等現代資訊技術,構建高整合功能、高安全性能、高應用效能的智慧稅務體系。推進內外數據匯聚聯通、線上線下有機貫通,實現“一戶式、一人式、一局式、一員式”智慧歸集,深入推進對納稅人繳費人行為的自動分析管理、對稅務人員履責的全過程自控考核考評、對稅務決策資訊和任務的自主分類推送。

  3.落實發票電子化改革任務。上線應用全國統一的電子發票服務平臺,24小時線上免費提供電子發票申領、開具、交付、查驗等服務。提高交通、醫療等重點行業、重點領域的電子發票比例,到2023年電子發票比例達到90%以上。推進電子發票社會化協同應用,進一步提高電子發票的認可度。打通電子發票資訊與財務核算系統、檔案管理資訊系統的銜接渠道,實現電子發票無紙化報銷、入賬、歸檔、存儲。2023年,發票無紙化應用比例達到60%以上;2025年,實現發票全領域、全環節、全要素電子化。

  4.深化稅收大數據應用。加快數據與業務融合,拓寬稅費數據應用場景,打造具有浙江辨識度的稅務智慧大腦、數據駕駛艙及風險預警中心、品質監控中心、決策指揮中心等應用集群。健全稅費資訊共用交換機制,完善稅費數據共用目錄清單,加大稅費數據 共用開放力度,及時將非稅徵管資訊等數據共用給財政、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人民銀行等部門。發揮稅費數據在經濟運作研判、經濟風險識別等方面的積極作用,助力我省數字化改革。

  (二)不斷完善精確執法體系

  5.積極落實稅費政策。全面落實國家稅制改革要求,完善地方財稅體系,培育地方稅源。發揮稅收在提高發展品質效益、改革收入分配製度、協調城鄉區域發展、建設文明和諧美麗家園等方面積極作用,助力高品質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範區。落實科技創新稅收政策,助力我省全球先進製造業基地和三大科創高地建設。服務高水準利用外資和“一帶一路”倡議,支援高標準建設自由貿易試驗區,助力建設高水準開放型經濟。持續優化“畝均論英雄”稅收指標,推進製造業産業基礎再造和産業鏈提升。完善地方綠色稅費體系,推動落實碳達峰碳中和部署要求。加強平臺經濟、共用經濟等稅務監管,支援和規範新産業、新業態、新模式健康發展。

  6.維護稅費徵收秩序。堅持組織收入原則,依法依規徵稅收費,堅決防止落實稅費優惠政策不到位、徵收“過頭稅費”以及對稅收工作進行不當行政干預等行為。堅持稅費收入全省“一盤棋”,不得進行考核排名,確保稅費收入與經濟發展相協調,保持平穩可持續增長。依法依規完善減稅降費工作機制,深化“紀委 + 稅 務”協作機制,持續鞏固和拓展減稅降費成效。

  7.提升稅務執法精確度。創新稅務執法方式,推行説服教育、約談警示等非強制性執法,開展稅務稽查説理式執法。運用稅收大數據,對中高風險納稅人實施精準執法,防止粗放式、選擇性、一刀切執法。按規拓展應用稅務執法領域“首違不罰”清單。準確把握一般涉稅違法與涉稅犯罪的界限,做到依法處置、罰當其責。

  8.推進區域執法協同。深化長三角區域稅收徵管協作,推進區域間稅務執法標準統一,實現執法資訊互通、執法結果互認。協同簡化企業跨省遷移稅費事項程式,落實全國通辦涉稅涉費事項清單。推動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範區在稅務制度創新層面先行先試。

  9.規範稅務執法行為。全面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推廣應用稅務執法品質智慧控制體系。推進稅務內控機制建設,構建全面覆蓋、全程防控、全員有責的智慧化一體化執法風險內控監督體系。加大重大稅務違法案件“一案雙查”力度。

  (三)持續優化精細服務體系

  10.推行智慧型個性化服務。依法運用大數據畫像,智慧推送稅費優惠政策資訊。推行“自行判別、申報享受、資料留 存備查”的稅費優惠享受方式,率先實現零審批、零手續、零證明。持續優化線上服務,推進網上業務集中受理、集中處理,按部署推廣全國統一規範的電子稅務局,提升智慧化水準。持續優化線下服務,加快辦稅服務廳入駐行政服務中心,提供更好的特殊人群服務和特殊事項服務,助力老年人、特殊人群跨越數字鴻溝。全面推廣“12366”納稅服務熱線稅費服務新模式,加快推動向24小時智慧諮詢轉變。

  11.改進辦稅繳費方式。全面推行非接觸式辦稅繳費,網上辦稅率保持在96% 以上。提升稅費事項“掌上辦”比率,打造移動辦稅繳費最便利省份。率先實現跨省實時扣繳稅費。改革納稅申報模式,優化自動預填申報,推進電子化要素化申報。建設電子發票(票據)綜合服務平臺,實現電子發票數據一鍵下載。推行第三方應用統一數據介面服務,實現企業財務報表、納稅申報表等一鍵報送。進一步迭代優化企業開辦、登出、社保費繳納、破産清算等全生命週期“一件事”,推進跨部門跨層級業務高效協同、整合聯辦。

  12.減輕辦稅繳費負擔。全面推行稅務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擴大容缺辦理事項和涉稅資料留存備查範圍,到2023年率先實現零備案。持續優化稅收營商環境,進一步簡並稅種徵期,推進稅費種綜合申報,減少申報次數;壓減增值稅留抵退稅、出口退稅和多繳退稅辦理時限;壓縮納稅繳費總時長,到2023年壓縮至90小時,到2025年壓縮至80小時,確保營商環境評價納稅指標領跑全國。

  13.維護納稅人繳費人合法權益。推行大企業簽訂稅收遵從協議制度,建立完善事先裁定工作機制。推動預約定價安排談簽和跨境涉稅爭議相互協商工作。發展運用新時代“楓橋經驗”,健全納稅人繳費人權利救濟和稅費爭議解決機制,支援稅務部門進駐社會矛盾糾紛調處化解中心。完善納稅人繳費人資訊保護制度,依法加強稅費數據查詢許可權和留痕等管理,嚴防個人資訊洩露和濫用。深入推行“好差評”制度,建立健全重點量化指標無感監測和問題觸髮式調查體系。

  (四)全面實施精準監管體系

  14.強化稅務信用監管。加強稅務信用體系建設,加快融入信用“531X”工程。依法依規開展納稅信用評價,運用評價結果實行分類管理服務。健全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 制度,對重大涉稅違法犯罪案件,依法納入企業和個人信用記錄;對納稅繳費信用高的市場主體,在市場準入、資質認定、行政審批、政策扶持、信貸融資等方面給予更多便利。

  15.加強稅收風險防控。堅持以風險管理為導向,構建規範統一、精準嚴密的風險管理體系。加強重點行業、重點領域的風險分析,提高“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比例。加大對隱瞞收入、虛列成本、轉移利潤以及利用“稅收洼地”“陰陽合同”和關聯交易等逃避稅行為的依法防控和監督檢查力度。加強重點人群申報數據分析和風險識別,依法提高對高收入高凈值人員的稅費服務與監管水準。加強非居民納稅人稅務風險管理,防範協定待遇濫用風險。深化跨境利潤水準監控,精準推進反避稅調查。

  16.嚴厲打擊涉稅違法犯罪。加大對虛開騙稅等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依法曝光重大涉稅違法犯罪案件。依託稅收大數據和稅務網路可信身份認證,實時監控發票開具使用情況,實現對虛開騙稅等違法犯罪行為從事後打擊懲處向事前事中精準防範轉變。建立多部門情報分析共用體系,為打擊稅務違法犯罪行為提供支撐。加強“網際網路 + 監管”,公安、稅務、市場監管、人民銀行、外匯管理、海關等部門要加大聯合力度,嚴格依法查處利用“假企業”“假出口”“假申報”等手段虛開騙稅行為。

  (五)深化拓展精誠共治格局

  17.健全稅費共治制度體系。完善稅費徵繳協作機制,制定稅費共治保障辦法。各級黨委、政府要加強對稅費共治工作的領導,協調督促有關單位落實稅費徵繳協作措施,強化納稅申報、稅費優惠、委託代徵、繳款入庫、強制執行、破産登出、違法查處、爭議救濟等環節的稅費執法協作。

  18.持續加強部門協作。建立健全稅務部門與相關部門常態化制度化數據共用協調機制,拓展部門之間數據共用的 深度與廣度。加強情報交換、資訊通報、執法聯動,積極推進跨部門協同監管。加大公安戶籍、自然資源、交通運輸、社保參保、特殊群體就業、房屋交易網簽備案、不動産登記、建設工程、技術轉讓合同、對外投資、土地違法查處、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財政補貼和財政票據、車船登記等相關涉稅涉費資訊對稅務部門的開放共用程度,依法保障涉稅涉費必要資訊獲取。稅務、人民銀行、銀保監等部門要深入開展銀稅互動,助力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自然資源、建設、稅務、市場監管等部門要加強在不動産交易、股權轉讓、非稅徵收等方面的徵管協作。

  19.持續加強社會協同。加快稅收融入基層治理體系建設,將基礎稅源管理和納稅服務納入網格化管理清單。落實普法責任制,將稅法普及納入地方法治教育基地建設內容,加強青少年普法教育。加強協稅護稅組織建設。積極發揮涉稅專業服務組織作用,支援第三方按市場化原則為納稅人提供個性化服務,加強對涉稅仲介組織的執業監管和行業監管。

  20.強化稅收司法保障。深化法院與稅務部門稅費徵繳協作,力爭在涉稅財産處置、破産數據共用、申請參與受償等領域取得數字化協作新突破。完善警稅聯合辦案機制,健全案件移送制度。公安部門要加強涉稅犯罪查辦人員力量,做實派駐稅務聯絡機制。對重特大涉稅違法案件或需要緊急控制的涉稅違法案件,公安部門要提前介入。對涉稅違法犯罪問題突出的行業或領域,公安和稅務部門要聯合開展整治,形成打擊合力。檢察機關發現負有稅務監管相關職責的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責的,應依法提出檢察建議。

  (六)加強稅收徵管服務保障

  21.發揮雙重領導優勢。按照實行稅務總局為主與省政府雙重領導管理體制的要求,全面支援和保障稅收徵管服務工作。強化對稅務部門黨建工作的指導,形成條塊結合、一體 推進、優勢互補的工作體系,推動黨的建設和全面從嚴治黨向“制度”“治理”和“智慧”轉變。探索建立幹部教育、培養、選拔、使用、監管互動機制,推動稅務幹部內外交流,加強稅務幹部工作生活保障,激發稅務幹部隊伍活力。

  22.優化徵管資源配置。優化職責劃分,厘清業務邊界,科學界定崗位職責。優化人員配置,加大人力資源向風險管理、稅費分析、大數據應用等領域的傾斜力度,增強稅務稽查 執法力量。

  23.強化稅收徵管經費保障。認真落實《稅務部門經費保障實施辦法》,健全稅務部門地方財政經費保障機制,對稅務部門承擔黨委、政府交辦的年度重點工作,按規定給予經費保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黨委、政府要充分認識稅收徵管改革的重大意義,強化領導,壓實責任,全力推動稅收徵管改革落地見效;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工作不力、進度遲緩的,依法依規嚴肅問責。省稅務局、寧波市稅務局要加強組織協調,牽頭抓好實施方案的貫徹落實,做好督促指導,開展總結評估,強化跟蹤問效;認真開展稅務總局精準監管專項試點工作。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密切協作配合,確保各項任務高效落地。

  (二)注重宣傳引導。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做好宣傳工作,正確引導社會輿論,最大限度凝聚共識,為改革營造良好環境,形成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最佳實踐案例,全面展示我省稅收徵管改革成果。

來源:浙江新聞    | 撰稿:辛文    | 責編:趙慧子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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