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市上虞區行政區域內推行房地産交易稅款財政補貼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于2022 年7月4發佈,規定至2022年12月31日,在上虞區行政區域內購買商品住房可享受契稅補貼。
為進一步推動上虞區經濟高品質發展,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9月23日,上虞區進一步優化房地産交易稅款財政補貼政策,優惠幅度再次升級。本次優化政策補貼範圍較原《細則》更大,除了在上虞區行政區域內成交的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和法拍住房,本次認定範圍新增在上虞區行政區域內成交的其他商品房(不含二手房)。同時,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法拍住房認定時間保持不變,轉讓合同網簽時間或成交確認書時間需在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其他商品房(不含二手房)轉讓合同網簽時間需在2022年9月23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
除了認定範圍擴大,本次政策的補貼幅度取消了原有的購買時間不同享受不同優惠幅度的限制,只要在規定時間內購買規定的房屋,均按所繳契稅地方留存部分50%給予補貼。
更多細節:
1、享受補貼的購房人僅限自然人。
2、補貼需以購房人為申領人,一房只能享受一次,受理日期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3、房地産交易稅款財政補貼採取“先繳後補”的方式,購房人在繳納契稅後向建設部門提交申請並提供相關材料,經多部門審核後於30個工作日內發放。
4、同一居民家庭直系親屬(父母、子女、配偶)間撤銷商品房買賣合同又重新簽訂,原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時間不在政策執行範圍內的不予補貼,農村集體土地上的房屋,不納入認定範圍。
附:
(內容來源:上虞區融媒體中心)
來源:越牛新聞 | 撰稿: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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