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9年中國保險行業智慧風控白皮書》顯示,車險欺詐約佔我國保險欺詐的80%,保守估計,每年損失超過200億元。然而車險欺詐手段多樣、隱蔽性強,依靠傳統的方法較難發現。紹興市人民檢察院探索運用大數據進行監督,通過數據歸集、要素篩查、關聯查詢、融合監督,破解了這一難題。
第一步,數據歸集。紹興市人民檢察院在數字檢察監督平臺,收集了紹興地區5年來60余萬份民事裁判文書,作為數據排查的基礎。
第二步,要素篩查。根據類案特徵梳理出篩選要素,用要素對文書進行層層篩選,使案件數量降低到人工可處理的量級。在車輛保險理賠類案中,以“財産保險合同糾紛”為案由,根據“同一原告或原告代理人起訴2次以上”的篩選要素,對文書進行初步篩查,發現全地區涉車輛財産保險文書800余份。接著,又以“理賠權轉讓”、“保險公司定損異議”為篩選要素,對800余份文書進行再次篩查,篩查出批量異常文書,其中發現紹興市越城區宋某等13人名下有200余份文書。對這200余份文書中的資訊進行匯總、統計,又發現了受損車輛的維修單位與車損評估機構高度集中等共同特徵。
第三步,關聯查詢。經向人社局調取社保繳納數據,並與原告的身份資訊相關聯,又發現:這13名原告絕大多數在同一個汽修廠,即某海汽修廠繳納社保,也就是説原告大多數與這家汽修廠有關。紹興市人民檢察院懷疑存在一個以汽修廠人員為主體的詐騙團夥,於是將線索移送偵查。
第四步,融合監督。在偵查階段,檢察機關刑事、民事檢察部門融合辦案力量,協助公安機關取證固證,如分單位調取客觀性證據,分人員獲取言辭證據、對相關人員手機作勘驗檢查、委託物價部門對涉案車輛理賠配件進行價格鑒定等等。
最終查明:車輛發生事故後,某海汽修廠第一時間派人到達現場,以幫助拖車、免費維修、代為理賠等為由,將車輛拖至廠內,並誘騙車主轉讓理賠權,同時又以隱瞞車輛去向或者藉故拖延等方式阻撓保險公司定損。之後,通過虛增維修項目擴大車損。對保險公司不認可車損的,委託利益勾連的評估機構作評估定價。最後,以評估報告為依據,派人以原告身份向法院提起理賠訴訟,獲取非法利益。據此,搗毀了某海汽修廠這個詐騙團夥。
後續,紹興市人民檢察院在某海汽修廠案件基礎上,在其他縣市區又排查出某線汽修廠等4個車險詐騙團夥,共計起訴、判決11件46人,作出民事裁判結果監督49件,查明其他大量騙保行為,涉案金額共計1500余萬元。
來源:中國網 | 撰稿: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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