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紹興市衛生健康委、財政局和教育局近日聯合出臺《紹興市高品質推進“浙有善育”民生實事項目指導意見》,鼓勵多渠道發展普惠托育服務,建立以家庭為基礎、社區為依託、機構為補充的嬰幼兒照護服務體系。托育機構符合條件的最高可獲得20萬元的財政補助,每個托位每月最高可獲900元補助。
《意見》稱,今年紹興每千人托位數將達3.3個以上,新增16個鄉鎮(街道)托育機構,新增托位4100個,其中普惠托位2460個。在充分滿足3周歲以上學齡前兒童入園需求的基礎上,各區、縣(市)要研究幼兒園辦托班的支援激勵政策,合理統籌利用幼兒園資源。已運作幼兒園有空余學位原則上轉為托位,新規劃建設的幼兒園根據周邊居民2-3周歲嬰幼兒托位需求將托班納入建設規劃。鼓勵支援有資源條件的幼兒園向下招收2-3周歲嬰幼兒,以20人一班設置,提供托位的幼兒園應在“托育機構管理系統”平臺做好登記工作。
為進一步鼓勵幼托機構和嬰幼兒照護服務點等高品質發展,紹興市將對三類服務機構進行補助。經備案的托育機構,將給予建設經費補助和運作經費補助。即新增2個班及以下的,財政按10萬元標準給予一次性補助;新增2個班以上的,財政按20萬元標準給予一次性補助。運作中,對經認定符合三級、二級、一級標準的普惠性托育服務機構,分別按照每月500元、700元、900元的生均標准予以補助。經登記的幼兒園托育部和嬰幼兒照護服務點(驛站)等,符合條件的也有相應補助。今年有托育服務的非營利性(普惠性)幼兒園經改造後由學位轉為托位,並在“托育機構管理系統”平臺登記的,按每托位實際改造費用不超過1000元的標準進行一次性補助;實際招收入托的,按不低於同級幼兒園生均財政補助標准予以補助。
來源:澎湃新聞 | 撰稿: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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