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記者從省公安廳獲悉,根據公安部要求,今年10月1日起,全國範圍內將逐步推進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跨省通辦”。目前,長三角滬蘇浙皖一市三省全域範圍內,已經全面推開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跨省通辦”。
從2021年12月1日起,長三角區域內戶籍居民在異地工作、學習、生活,需首次辦理居民身份證的,可在就近任一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受理點申請即可,免去異地來回奔波之苦。領證時,可自由選擇受理窗口領取或郵遞方式領取。
依託長三角區域警務一體化協作,滬蘇浙皖四地公安機關加強數據互聯互通,優化辦理流程,不斷創新推出便民服務舉措,提升長三角區域公安政務服務水準,服務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發展國家戰略。
目前,長三角區域已經實現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戶口遷移、戶籍類證明開具、新生兒入戶、無犯罪記錄證明等五類公安政務服務實現“跨省通辦”。今年還計劃試點開展臨時居民身份證申領的“跨省通辦”。
下一步,浙江公安機關將繼續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依託數字化改革,不斷改進公安政務服務,提升辦事便利度和體驗感,為相關工作在全國範圍內實現“跨省通辦”打下堅實基礎。
來源:浙江新聞客戶端 | 撰稿:施力維 通訊員 徐添優 陳誼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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