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一則定位於上海匯豐銀行大樓的朋友圈在網路上流傳,其中寫道,本年合同到期的員工,1993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女員工(未婚未育,已婚未育)的,公司不再續簽,請各個部門負責人提前一個月通知員工,辦理交接手續。
中新經緯注意到,除了上述通知,該賬號還發佈了兩條與匯豐銀行招聘相關的朋友圈,其中一則匯豐銀行招聘BD崗的要求中備註“已婚的,有嚴重外形缺陷的,沒上進心混日子的,性格內向,偏執,自我的勿擾”。
對此,匯豐中國相關發言人回應稱,“近日,在社交媒體上出現了假借匯豐員工名義發佈的虛假招聘及人事管理資訊,誤導公眾和求職者,造成了不良的社會影響。對此我們特此澄清,匯豐中國不會以員工名義通過個人社交媒體賬號發佈未經審核的招聘啟事。”
匯豐中國:切勿輕信網路不實資訊
匯豐中國還在回應中強調,“匯豐中國致力於建立一個多元包容的工作場所,並確保人事制度和招聘流程的公平性、透明性及包容性。若需獲取相關招聘資訊,請以本行的官網和‘匯豐中國人才招聘’官微為準,切勿輕信網路上的不實資訊,謹防上當受騙。”
有網友分析稱,匯豐內部程式合規嚴格,絕對不會發朋友圈來通知,任何靠譜的外企都不可能朋友圈通知。一位國企人力資源總監在接受中新經緯採訪時也表示,一般正規公司都不會在朋友圈發佈這種人員優化的消息。
一位外資金融機構人士對中新經緯表示,這些假消息給外資金融機構造成很不好的影響,尤其是在全國支援穩就業的大環境下。
北京尋真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德怡在接受中新經緯採訪時表示,該行為涉嫌傳播虛假資訊,損害商譽,(相關主體)應該承擔消除影響、賠禮道歉的民事侵權責任。
律師:以女員工年齡為由不續簽有歧視嫌疑
職場上的性別和年齡歧視一直是公眾關注的熱點話題。
王德怡對中新經緯指出,勞動合同到期後,雙方可以繼續履行合同,也可以終止勞動合同。公司不續簽的,按勞動合同法給予經濟補償即可。
“如果有公司以女員工年齡為由不續簽,雖有性別、年齡歧視之嫌,但在具體個案中,勞動者很難以此為由要求公司續簽。”王德怡表示。
北京市中銀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楊保全律師接受中新經緯採訪時則表示,如果有公司做了圖上所説的行為,並不一定違反勞動法。未婚未育和已婚未育的員工並不屬於法律規定的女職工在孕期、産期、哺乳期,勞動合同期限應順延的情形。倘若上述員工係第一次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與其續簽合同並不違反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倘若上述員工係第二次勞動合同到期,且其明確表達續簽意願,公司不與其續簽合同的行為違反勞動法的相關規定。
來源:中新經緯 | 撰稿: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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