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大運河文化遺産保護利用條例》(簡稱《條例》)由河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表決通過,將於6月1日起施行。
大運河是中國古代創造的一項偉大工程,2014年列入《世界遺産名錄》。大運河河北段是大運河的重要組成部分,主河道總長530余公里,依次流經廊坊、滄州、衡水、邢臺、邯鄲5市17個縣(市、區),是連接雄安、承載京津冀協同發展的核心區域,具有顯著的地理和人文特色,承載著體現河北文化活力的歷史使命。
2021年,《條例》列入河北省人大常委會、省政府立法計劃,省人大常委會教科文衛委和法工委、省司法廳聯合省文化和旅遊廳、省文物局開展調研、起草工作,並通過部門網站、座談會、實地調研等形式廣泛徵求社會群眾、人大代表、專家意見。《條例》共8章65條,針對大運河物質和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利用、監督管理等方面的現狀和存在的主要問題,明確了使用範圍,理順了保護責任,規範了規劃實施,實行了保護名錄管理,加強了監督執法,強化了法律責任。
《條例》的出臺為依法推進河北省大運河國家文化公園、大運河文化帶建設,促進大運河沿線經濟社會高品質發展提供了有力法律支撐,對保護好、傳承好、利用好大運河這一祖先留給我們的寶貴遺産具有重要意義。下一步,河北省大運河沿線文化和旅遊、文物部門將以《條例》的出臺為契機,在各級黨委、政府領導下,會同各有關部門,全面提升大運河文化遺産保護能力和水準,抓好《條例》學習培訓和社會宣傳及貫徹落實,共同推動大運河文化遺産保護工作取得新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