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劃定大運河河南段核心監控區,涉及這6個市21個縣
推進洛陽隋唐大運河國家文化公園和博物館、世界古都論壇永久會址等項目建設;推動索須河有水段提質升級,建設夜航觀光旅遊帶,打造河南“千年運河”文化旅遊新名片……
日前,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佈《大運河河南段核心監控區國土空間管控辦法(試行)》(《辦法(試行)》)。
我省出臺規定,劃定大運河河南段核心監控區
其實,早在今年年初,我省就出臺了《河南省大運河文化傳承利用實施規劃》,明確將大運河河南段具備條件的主河道有水段兩岸各2公里範圍劃定核心監控區。核心監控區共涉及洛陽、鄭州、新鄉、安陽、鶴壁、濮陽等6個市21個縣105個鄉879個村。這一區域涉及人口5331萬,約佔我省總人口的55%;生産總值28983億元,約佔我省生産總值的60%。
今年年中,省自然資源廳還曾邀請有關專家,就《大運河(河南段)核心監控區國土空間管控細則》展開研討。
《辦法(試行)》也提到,核心監控區是指大運河河南段主河道有水段兩岸各2千米的範圍,有條件的重要支流可參照劃定。辦法所稱濱河生態空間,是指除城市建成區(含建制鎮)外,大運河河南段主河道有水段兩岸各1千米的範圍。自然條件良好、生態功能突出的沿河岸重點區域可適當擴大範圍。
根據《辦法(試行)》,大運河河南段主河道有水段為隋唐大運河永濟渠衛河段、通濟渠洛河段和索須河段。
我省要推進洛陽隋唐大運河國家文化公園和博物館、世界古都論壇永久會址等項目建設
如何讓古老大運河煥發新生機?
《辦法(試行)》提出,進行分段引導性管控。在永濟渠衛河段,統籌推進文化保護傳承和糧食生産核心區建設,推進沿線水資源保護和節約集約利用、生態保護和基礎設施建設。推動沿岸鄉村結合農業資源、生態資源,發展創意農業、休閒農業和鄉村旅遊。鼓勵沿岸恢復大運河文化元素,促進大運河文化與當地特色文化融合發展。依法依規疏浚河道和新(改)建閘、壩、橋等,推動適宜河段旅遊通航。
通濟渠洛河段,維持自然河道的功能與岸線景觀,提升沿岸自然和文化生態價值。推進洛陽隋唐大運河國家文化公園和博物館、世界古都論壇永久會址等項目建設,推動大運河文化、黃河文化、河洛文化融合發展。鼓勵開展河道綜合整治,實現旅遊通航。
通濟渠索須河段,依託世界文化遺産優勢,挖掘文化內涵,重塑文化景觀,延續鄭州歷史文脈。推動索須河有水段提質升級,將大運河文化與滎陽故城、“楚河漢界”、黃河文化等元素交融,建設夜航觀光旅遊帶,打造河南“千年運河”文化旅遊新名片。鼓勵在索須河兩岸搭建高水準文化交流合作平臺,引進國際文化交流項目。
城鎮發展區的非建成區內,嚴禁大規模新建、擴建房地産、大型及特大型主題公園等項目
《辦法(試行)》規定,核心監控區國土空間分為文化遺産保護區、生態保護區、永久基本農田區、城鎮發展區、生態控制區、村莊建設區和一般農業區,各區實行差異化國土空間用途管制。除文化遺産保護區外各分區不交叉、不重疊。文化遺産保護區與其他分區交叉或重疊時,應遵守相應分區的管制要求。
其中,生態保護區的範圍與依法批准的生態保護紅線內區域一致,區域內嚴禁不符合主體功能定位的各類開發活動,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擅自佔用和改變用地性質,鼓勵按照規劃開展維護、修復和提升生態功能的活動。
城鎮發展區的非建成區,區域內各類項目建設原則上以中小體量為主,嚴禁大規模新建、擴建房地産、大型及特大型主題公園等項目。鄭州市、洛陽市、新鄉市原則上禁止新建、擴建建築面積大於8萬平方米的房地産項目,其他地方原則上禁止新建、擴建建築面積大於5萬平方米的房地産項目,且各地新建、擴建房地産用地總面積原則上不得超過該區總面積的18%(不含文物保護利用和文旅産業項目)。建成區總面積以本辦法發佈之日前縣級以上政府最近一次組織劃定並依法公佈的面積為準。
濱河生態空間內城鎮發展區的非建成區,嚴控新增非公益性建設用地,符合縣級以上相關規劃且有利於打造大運河文化創意品牌、提升大運河城市品質的建設項目除外。
城鎮發展區的建成區(含建制鎮),大運河沿岸第一層視線範圍(以大運河同岸河堤外坡腳起始線為基點,垂直于河道岸線進深方向,視距300米、視角18度以內視域的空間範圍)內的建設項目(含老城改造項目),鄭州市、洛陽市、新鄉市住宅建築原則上不高於27米、建築密度不超過25%,其他建築不高於24米;其他地方住宅建築原則上不高於18米、建築密度不超過25%,其他建築不高於16米。老城改造前要開展城市設計,遵循濱水梯度原則,在建築高度、密度、風格上嚴格控制;逐步改造與傳統風貌不協調的建(構)築物,控制城市景觀視線走廊,限制各類用地調整為商服、住宅、工礦倉儲等用地。大運河兩岸各1千米範圍內城鎮發展區的建成區騰退的土地主要用於建設公共綠地。
2035年前,不符合生態環保要求的項目、設施要全部搬離,全面建成綠色生態廊道
除了禁止,《辦法(試行)》還對生態修復治理方面做了“硬規定”。
《辦法(試行)》要求,核心監控區內嚴禁新建、擴建影響生態環保的項目,依法依規推動不符合相關規劃和生態環保要求的已有項目和設施逐步搬離,限期拆除違規佔壓大運河河道本體和岸線的建(構)築物。2025年前要有效控制不符合相關規劃和生態環保要求的已有項目和設施,實現河湖水質明顯改善;2035年前要全部搬離,全面建成綠色生態廊道,生態系統服務功能得到充分發揮。
此外,允許大運河遺址段沿線進行“生態保遺”和文化標識建設,鼓勵挖掘遺址段相關歷史事件、歷史人物、民俗風情等資源並融入景觀建設,傳承和延續歷史文脈。鼓勵會通河臺前段在保護大運河河道遺址的基礎上,推進河道水系治理,實施水系連通工程,爭取實現通水復航。汴河遺址段淤埋地下河段原則上採取原狀保護,工程建設確實需要穿越的要依法依規辦理相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