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駕駛員,電動車上只能搭載一個人 記者 段柳健 攝
兩大人出行,孩子被加塞在懷中,錯誤
一大人搭載兩孩子,錯誤
三人擠在同一輛電動車上,錯誤 記者 劉增璇 攝
昨日,記者從南寧交警部門獲悉,即日起,南寧交警將開展電動自行車不按規定載人專項整治行動,查處電動車手搭載2人或2人以上交通違法行為。交警部門表示,今後一段時間裏,交警部門將依託現有電動車各個整治點,以及“三位一體”執勤點,嚴查電動車不按規定載人的交通違法行為。
電動車輕便小巧,成為越來越多市民的出行選擇。然而,在南寧街頭,一輛電動車搭載3個人甚至更多人的現象時有發生。昨日,記者在竹溪大道看到,一名男子駕駛一輛電動車搭載了2名成年人,其中一名婦女懷裏還抱著一名兒童,此時電動車上共坐了4個人。
根據相關規定,電動車手允許搭載一人,搭載2人或是2人以上屬於交通違法行為。交警部門指出,電動車主要是採用電能來提供動力,由於其自身參數限制,超載行為會影響車輛制動,容易造成車頭不穩、制動不靈,一旦出現緊急情況,剎車失控極易誘發交通事故。
市交警支隊法制大隊大隊長江山説,不按規定載人的行為主要分為兩種,一是搭載2人或2人以上的,另一種就是未成年人騎電動車搭人的。“除了駕駛員,電動車上只能搭載一人。”
因此,開展專項整治行動期間,交警部門將依託現有的68個電動車整治點,以及市區“三位一體”執勤點,嚴查過往電動車,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交警部門呼籲,電動車超載存在極大危險,廣大駕駛員應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按規定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