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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確審核時限
疑問:趙先生聽説新辦法增加了民政審核環節,覺得申購審核的時限會因此而加長,是這樣嗎?
解讀:舊辦法對審核時限無明確的規定,新辦法則予以明確,具體為鄉鎮街道辦初審15個工作日,城區復核15個工作日,市級審核10個工作日,因此,除去公示時間,審核必須要控制在40個工作日內。該負責人表示,這個審核時限較以往而言,並沒有因為增加了民政審核而加長,反倒是更具體了,在實際工作中,可能比之前的審核時間更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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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購經適房最高可罰3萬
疑問:某先生的經濟條件不在申購範圍內,但其提供虛假材料仍進行申購,在審核過程中,被發現存在騙購等違規行為,那他會受到處罰嗎?
解讀:對於騙購行為,新辦法除了取消準購資格、限制5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各類政策性、保障性住房外,還增加了經濟處罰,即處5000元~3萬元罰款。因此,該負責人提醒市民,申購經適房必須以誠信為本,否則,也要為自己的騙購行為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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