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區分層次出臺4個經營服務收費目錄清單
今日起,廣西按“單”收費
廣西新聞網-南國早報記者 肖世艷
從12月1日起,新版《廣西壯族自治區定價目錄》正式執行,原來由政府管理的60個商品和服務價格定價項目,有29個被放開。同時,自治區下放了12項定價項目。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定價目錄》規定和國家、自治區的統一部署,自治區物價局會同相關部門對相關收費進行了全面調查、清理,並出臺了《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定價經營服務收費目錄清單》等4項服務收費目錄清單。未列入中央和廣西目錄清單的項目(不含行政事業性收費),均將實行市場調節價
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
收費保留28項
自治區物價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按照國務院和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轉變政府職能的相關要求,自治區政府定價經營服務收費目錄清單保留了28項收費項目,集中在重要公用事業、公益性服務、網路型自然壟斷環節,主要為教育、環保、住房與城鄉建設、交通、司法等部門的收費(具體收費項目詳見附表)。所有項目及收費標準對社會公開,實現公開化、透明化、規範化,方便群眾和企業查閱。
住房與城鄉建設部門保留的收費項目最多,共6項,分別為轄區內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轄區內縣城以上(含縣城)公有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以及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費、管道燃氣小區工程安裝費、污水處理費、城市住宅自來水管道工程配套建設和維護收費。
教育部門保留了3項收費,分別為普通高中、設區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服務性收費,普通高校、中等職業學校服務性收費,民辦學歷教育收費。
此外,殯葬服務收費、車輛停放服務收費、有線電視服務收費、車輛通行費等收費項目,均在政府定價管理範圍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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