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公佈7種危險駕駛行為引發的交通事故大數據
危險駕駛背後的數據血淋淋
開車上路,最重要的是安全,然而,總有一些司機漠視法律與危險的存在,闖紅燈、酒駕、無證駕駛等等行為一再發生。在122“全國交通安全日”到來之際,廣西交警總隊昨日公佈了我區今年1-10月份7種危險駕駛行為引發的交通事故大數據。這7種危險駕駛行為分別是:違規運輸危險化學品、酒後駕駛、闖紅燈、不禮讓斑馬線、超員、無證駕駛、超速。
今年的122全國交通安全日主題是“拒絕危險駕駛、安全文明出行”,廣西交警部門就此呼籲各位司機,拒絕危險駕駛,安全文明行車。
酒後駕駛
大數據:今年1月-10月,全區城市道路發生因酒駕導致交通事故57起,造成28人死亡。
交警釋法: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條,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10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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