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問答
實名制是否會洩露寄件人隱私
三個“百分之百”是否會對寄件人造成影響?當天,相關人員就記者提出的問題給予解答。
問:資訊採集“實名制”需要提供哪些資訊?
答:寄件人應提供有效身份證件進行查驗,並如實填寫快遞(貨物托運)運單,運單內容包括寄件人、收件人的姓名、住址、電話號碼,以及物品名稱、類別、數量、重量等資訊。
問:如此詳盡的資訊採集,是否會造成公民個人隱私洩露?
答:“實名制”肯定會涉及到個人隱私問題,但根據規定,只有通過公安審核合格和完成登記註冊的從業人員,才有權通過公安機關指定的手機APP採集終端,採集身份證資訊,這些資訊在加密後通過手機移動網路交換傳輸到公安機關後臺系統留存。個人用戶的資訊不會留存在從業人員的手機終端上。
問:寄件人或托運人出示的有效身份證件有哪些?
答:現階段,需出示的有效證件只有居民身份證、臨時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下一步,公安機關將完善採集技術,增加可採集的有效身份證件種類。
問:開包驗視制度具體要求是什麼?
答:信件以外的物品,當場開包驗視內件,對國家明令禁止寄遞的物品、不能確認安全的物品或寄件(托運)人拒絕驗視的,物流寄遞企業不予收寄。需要説明的是,物流寄遞企業接受網路購物、電視購物、郵購或代收貨款等經營者委託提供長期、大量、多次快遞(貨物托運)服務時,可與經營者簽訂安全保障協議,明確雙方收寄驗收環節的權利義務關係後採取其他方式驗視內件。
問:物流寄遞企業不按要求實行“實名制”措施,將會受到何種處罰?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第七十五條規定,快遞企業不建立或者不執行收件驗視制度的,郵政管理部門可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其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廣西壯族自治區禁毒條例》第五十八條規定,快遞企業不落實“實名制”工作措施的,由郵政管理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未改正的處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物流企業不落實的,由公安機關處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問:市民該如何配合協助相關部門,凈化寄遞環境?
答:任何公民發現利用物流寄遞渠道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均可向公安機關控告或舉報(撥打110或0771—2891230),公安機關經核實後,依規定對控告或舉報有功者給予獎勵,並嚴格保護當事人資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