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貫徹新《預演算法》,做好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各項工作,南寧市財政局積極調研,提早謀劃,認真佈置,2016年部門預算編制工作呈現十大亮點。
一是科學調整,完善公用經費定額標準。為科學做好市本級2016年公用經費定額標準的制定工作,市財政通過深入調研、橫縱向對比,結合物價上漲因素和上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對辦公費、印刷費、差旅費以及生均補助標準進行調整,在2015年的基礎上有所提高。同時,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對公用經費中“三公”經費標準不作調整,繼續實行零增長。
二是試點編制中期財政規劃項目預算。選取市發改委、市規劃局、市科技局、市農業委、市水利局、市工信委、市人社局、市公安局8個單位作為試點單位,在編制2016年部門預算時,同步編制部門2016—2018年中期財政規劃項目預算。
三是進一步規範和細化項目預算。各部門編制的項目支出原則上“零增長”,其中一般性項目支出規模要在2015年的基礎上壓減10%。對補助縣區和單位的項目支出要求細化到具體縣區、單位、項目和金額,並提出細化分配的方法,細化比例要達到100%。
四是強化項目庫管理。將項目申報入庫作為項目支出預算編制前置條件,2016年新增的項目必須按要求填報項目基本資訊、項目依據、項目內容、項目目標等資料,經審核通過後才能納入項目庫,列入2016年部門預算項目支出預算。
五是強化預算編制與預算執行有機結合。將2014年度和2015年前1~9月份支出進度,作為編制2016年部門預算的重要參考依據。對達不到支出進度要求的部門,按一定比例扣減2016年項目支出預算。
六是試點“項目預留機動經費”管理。根據各部門實際工作及預算執行情況,選取不高於20%的部門試點編制“項目預留機動經費”預算,設置的具體金額控制在部門項目支出的1%~2%,有效解決單位年中新增工作任務但沒有安排預算的問題。
七是繼續擴大項目績效目標編制範圍。2016年部門預算編制中對預算安排額度在200萬元及以上的項目(含補助縣區資金,除涉及國家安全、軍事等涉密的項目外)全部要求編報績效目標。
八是明確預算資訊公開工作要求。根據新《預演算法》,國務院和自治區的有關規定,明確部門預算的公開主體和公開時限,對公開內容的提出具體要求。
九是規範結轉資金預算管理。要求各預算部門于2016年1月10日前,必須將經市財政審核通過的2015年結轉資金編入部門預算,確保部門預算編制的完整性和準確性。
十是完善社會保障繳費預算編制。結合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要求,將機關事業單位繳納的在職人員養老保險繳費和職業年金納入部門預算編制,並對其他社會保險繳費費率和資金來源做了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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