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物價部門檢查被曝光的收費項目,糾正收費亂象
儘量辦理停車月票督促公示公攤電費
在本月電視問政節目中,南寧市小區物業收費亂象被曝光(本報10月26日A1疊3版曾作報道)。南寧市物價部門針對曝光的小區進行了調查。
在最近一期電視問政欄目上,陽光100上東國際小區因“小區車位不賣月卡、按次收費”被投訴。10月29日,記者隨南寧市價格監督檢查分局執法人員來到該小區。在小區停車場入口處,一張紅色明碼標價牌公示了停車場收費標準。執法人員説,這一標準略低於南寧市物業管理收費標準,但問題出在物業拒絕為業主辦理月票上。物業公司負責人説,原來也辦理過月票,但後來停車場改造,管理成本增加,收益無法支撐正常運營,因此改成按次收費,白天5元/次,晚上10元/次。
針對業主的訴求和物業的難處,執法人員表示,按相關規定,業主們要求辦理停車月票的問題,物業應盡力滿足。
有業主投訴,萊茵湖畔小區週邊商鋪電費達0.9元一度,存在超標收取和重復收取問題。物價部門調查後認定,按照國家規定,商鋪電費有別於住宅用電,該小區安裝有一戶一表,物業並不存在超標收費問題。至於公攤電費,小區物業堅稱沒有重復收取。對此,物價部門要求小區將公攤收費及時公佈,如有差額也應一一列出,讓廣大業主一目了然,以此消除與業主之間的誤會。
電視問政曝光物業收費等問題
南寧市住房局約談19家物業公司
廣西新聞網-南國早報南寧訊(記者李儉芹)10月27日,南寧市住房保障與房産管理局(以下簡稱“住房局”)約談了19家被“電視問政”欄目曝光的物業企業,一同到場的還有南寧市物價局、南寧市工商局、南寧市物業行業協會、各城區房管所等。住房局副局長尹承生在現場通報了大學路大廈無資質物業公司仍在經營的最新處理結果,並要求涉事的19家企業就業主投訴的問題進行書面解答,住房局也將在兩日內就業主反映的問題進行調查核實。另外,住房局將就兩家物業公司涉及的“打人事件”展開深入調查。
大學路大廈小區物業公司——南寧市港愛新物業服務公司,因多重收費、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收支不公開等問題被小區業主投訴。記者在調查中發現,該物業公司早在2014年就已經被房産部門撤銷了管理資質,可仍在崗經營一年多。在約談現場,住房局稱,目前該物業企業已經撤離小區,小區的日常事務交由社區暫時接管。下一步將組織小區業主選舉業委會,再由業委會聘請新的物業公司。南寧市港愛新物業服務公司既然已被住房局撤銷了經營資質,工商部門將以此為依據,對該公司營業執照中的經營範圍進行變更,不再允許其從事物業管理工作。住房局還通知各個城區房管所對轄區無資質企業仍在崗的情況進行排查。
澳華花園業主投訴物業在為業主辦出入卡時,每張卡違規收費20元。對此,該物業公司稱業主所説的是補辦的卡,他們認為在補辦卡的收費金額上並沒有相關規定。對此,南寧市物價局當即表態,指出南寧市有明確的規定,物業要免費為業主提供3張出入卡,如果業主遺失補辦,每張卡只能收費10元,該物業公司存在超標收費的情況。
另外,有兩個小區的物業被業主投訴“保安打人”,在約談現場,兩家物業企業均對此提出異議。住房局表示,將對此展開深入調查,並將調查結果通過媒體向社會公佈。
小區停車問題成為物業被投訴焦點
廣西新聞網-南國早報記者李儉芹
小區停車收費問題成為南寧市最近一次電視問政的焦點:有些小區開發商為推售車位,採用只賣不租的方式逼業主購買;有的小區為了緩解停車難題,建設立體車庫,但運營成本已經超過了政府定價……南寧市物價局的統計顯示,南寧市每年小區業主投訴停車收費問題超過3000起,90%以上的小區均被投訴過,投訴的問題涉及25個方面,有新問題,也有老問題,“有些問題只要成立業委會就可以解決”,但南寧市僅有21%有物業的小區成立了業委會
1 老問題
開發商對車位只賣不租
升禾綠城小區的業主稱,該小區物業拒絕為業主辦理停車月票,只按次收費,很多業主覺得物價部門“應當為業主辦理月票”的規定得不到執行;尚城街區小區的業主也投訴稱該小區停車收費過高,就算省著停,一個月花費也要四五百元;天成一品小區停車3元/小時,一天收費高達50元;陽光100上東國際小區車位只賣不租,按次收費,每次停車5元……關於小區停車問題,涉及的小區遠遠不止這些,在電視問政中涉及的20個小區,就有8家涉及停車收費問題。
對於只賣不租的問題,多家物業公司均表示,由於開發商正在推售車位,如果辦理了月卡,還有誰會購買車位?也有開發商認為,如果按照政府的定價出租,收益連償還貸款的利息都不夠,何時才能收回成本?對於這個問題,南寧市住房局副局長尹承生説,由於車位的産權屬於開發商,監管部門沒有辦法強迫開發商按照政府定價來出租。但他認為,購買普通商品房的家庭,多數是傾盡財力購買了房産,如果再要拿出十幾萬元買車位,確實存在難度。因此,他覺得開發商採取只賣不租的方式,寧可讓車位空閒著也不給業主停放,也不合適,希望物業跟開發商溝通,讓開發商承擔一些社會責任。
有業主認為,小區車位應當是保障性質的,在新建小區的規劃中,政府部門要求車位配套比例要達到一定標準。因此,開發商可以通過出售其獨立産權的車位來獲利,但人防車位應該按照政府定價出租,租金歸開發商,而業主共有的車位應當由業主表決如何使用。
對此,本報《南國法援》欄目公益律師指出,按照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人防車位由開發商投資,開發商的確可以自行決定使用權問題。但從情理上來説,開發商只賣不租,導致一些業主因無錢購買車位而無法使用自己的房産,屬於變相妨礙業主使用房屋。另外,由於小區車位沒有競爭,導致開發商壟斷叫價,存在不公平的現象。
2
新問題
立體車庫運營成本高於政府定價
西西灣小區的業主投訴稱,政府已經規定了停車收費標準,但該小區收費標準卻遠遠高出標準。對此,該小區物業喊“冤”説,該小區因為停車位置有限,所以開發商投資建設了立體車庫。在投入使用後,由於該車庫屬於特種設備,維護、檢修、操作人員等成本都非常高。該物業算了一筆賬,該車庫有8個項目需要支付費用,每個月的成本就達到了200元/個車位,這還不包括開發商前期投入的建設成本,“按照政府定價每月100元/個,我們做不下去”。
物價局聽完物業企業的反饋後表示,這確實是一個新問題,政府定價都是參照地面劃線的車位成本來計算的,現在立體車庫的運營成本已經遠遠高於政府定價,“這個我們還要進一步彙報,討論,才能給出解決意見”。
另外,産生爭議的還包括物業資質等級是否與服務等級挂勾的問題。隆源雅居小區、宏桂東昇小區的業主認為,小區物業企業的資質等級與收費不在同一個層次。比如,有業主認為物業企業只是二級資質,卻按照一級服務標準來收取物業費。對此,南寧市物業行業協會認為,業主對這個問題有誤解,物業企業的資質等級和服務等級是不掛鉤的,即使是3級資質的企業,它也有可能達到一級服務品質。
3
瓶頸
小區成立業委會常遭遇阻力
南寧市物價局的統計數據顯示,每年涉及小區收費問題的投訴多達3000起,南寧市有物業服務的小區中,90%都被業主投訴過。物價局在核查中,發現不少物業企業確實存在法規意識不強,出現違規行為的情況。天成一品小區停車收費3元/小時,一天的停車費用高達50元,但物業企業稱,這是商業標準,針對的是開發商有獨立産權的地下車位,業主交錢也不給進。對此,物價部門表示,這是不合法的,27日,物價部門已經派相關人員到現場進行調查。
對於業主的多項收費投訴,物價部門認為,其中的絕大多數問題,只要成立業委會就可以解決。比如有些小區的物業費收費標準如今仍然是0.3元/平方米,如果成立了業委會,就可以由物業和業委會商量價格,不用採用政府定價。但據南寧市住房局的統計,南寧市僅有21%有物業的小區成立了業委會。
記者在走訪調查中了解到,業委會難成立,是有多方面原因的,但最主要的阻力還是來自於物業企業。據業內人士透露,一些小區在成立業委會的過程中,物業從中作梗,不願向官方提交相關材料,導致小區業委會流産。該業內人士分析認為,物業從中作梗的原因是,他們覺得業委會就是專門跟物業對著幹的。物業公司在運作中,有一些抹平的賬目多年來並未向業主公開,一旦業委會查賬,就有可能暴露出很多問題,因此,多數物業不支援業委會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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