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停車問題成為物業被投訴焦點
廣西新聞網-南國早報記者李儉芹
小區停車收費問題成為南寧市最近一次電視問政的焦點:有些小區開發商為推售車位,採用只賣不租的方式逼業主購買;有的小區為了緩解停車難題,建設立體車庫,但運營成本已經超過了政府定價……南寧市物價局的統計顯示,南寧市每年小區業主投訴停車收費問題超過3000起,90%以上的小區均被投訴過,投訴的問題涉及25個方面,有新問題,也有老問題,“有些問題只要成立業委會就可以解決”,但南寧市僅有21%有物業的小區成立了業委會
1 老問題
開發商對車位只賣不租
升禾綠城小區的業主稱,該小區物業拒絕為業主辦理停車月票,只按次收費,很多業主覺得物價部門“應當為業主辦理月票”的規定得不到執行;尚城街區小區的業主也投訴稱該小區停車收費過高,就算省著停,一個月花費也要四五百元;天成一品小區停車3元/小時,一天收費高達50元;陽光100上東國際小區車位只賣不租,按次收費,每次停車5元……關於小區停車問題,涉及的小區遠遠不止這些,在電視問政中涉及的20個小區,就有8家涉及停車收費問題。
對於只賣不租的問題,多家物業公司均表示,由於開發商正在推售車位,如果辦理了月卡,還有誰會購買車位?也有開發商認為,如果按照政府的定價出租,收益連償還貸款的利息都不夠,何時才能收回成本?對於這個問題,南寧市住房局副局長尹承生説,由於車位的産權屬於開發商,監管部門沒有辦法強迫開發商按照政府定價來出租。但他認為,購買普通商品房的家庭,多數是傾盡財力購買了房産,如果再要拿出十幾萬元買車位,確實存在難度。因此,他覺得開發商採取只賣不租的方式,寧可讓車位空閒著也不給業主停放,也不合適,希望物業跟開發商溝通,讓開發商承擔一些社會責任。
有業主認為,小區車位應當是保障性質的,在新建小區的規劃中,政府部門要求車位配套比例要達到一定標準。因此,開發商可以通過出售其獨立産權的車位來獲利,但人防車位應該按照政府定價出租,租金歸開發商,而業主共有的車位應當由業主表決如何使用。
對此,本報《南國法援》欄目公益律師指出,按照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人防車位由開發商投資,開發商的確可以自行決定使用權問題。但從情理上來説,開發商只賣不租,導致一些業主因無錢購買車位而無法使用自己的房産,屬於變相妨礙業主使用房屋。另外,由於小區車位沒有競爭,導致開發商壟斷叫價,存在不公平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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