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南寧市人民政府批准,南寧市財政局印發了《南寧市政府購買服務指導目錄》,由政府向社會曬出所需服務清單,今後凡是適合社會力量承擔的、可以購買的公共服務,原則上都要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進行,由社會力量按單提供服務,政府為所提供的服務買單付費。
本次出臺的《指導目錄》是以自治區人民政府印發的《政府購買服務指導目錄》為基礎框架,結合我市實際,在廣泛徵求市本級各機關事業單位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制定並向社會主動公開,該目錄作為對市政府印發的《南寧市關於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實施意見》的配套政策,包含了6大類65款406項可實施購買服務的項目,涵蓋了基本公共服務事項、社會治理服務事項、行業管理與協調事項、技術服務事項、政府履職所需輔助性事項以及其他政府向社會購買服務事項等領域的內容。目前,我市在財務審計、法律援助、志願服務、城市維護等領域實施政府購買服務試點並逐步擴大試點範圍和資金量,為全面推開試點工作積累了一定經驗,該目錄的出臺將進一步規範政府購買服務的具體內容,原則上納入該目錄的服務事項和具備納入政府購買服務管理條件的公共服務項目都要納入政府購買服務管理,同時也為各單位編制購買服務預算提供了依據,這標誌著南寧市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日趨規範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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