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貿市場與市民的生活息息相關,它的規模、所售商品種類、服務等,直接決定著附近居民的生活品質。近日,南寧市出臺《南寧市農貿市場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對農貿市場的規劃建設、經營管理、監督管理等作出明確規定。《辦法》將從11月1日起開始施行。
農貿市場設置佈局要便民
家住鳳嶺片區的周阿姨自退休後,上農貿市場買菜成了她時常要做的“功課”。但無奈于小區附近沒有一個成規模且商品性價比高的農貿市場,她選擇了坐公車到淡村農貿市場買菜。“小區的超市也有肉菜賣,可是品种太少,而且價格稍貴。”周阿姨表示,居住的生活環境雖好,但感覺仍不是特別方便。
對於農貿市場的設置,《辦法》指出,農貿市場是具有公益性質的公共服務配套設施,應當根據統一規劃、合理佈局、方便群眾、有利交易的原則,結合居住人口、服務半徑、消費需求等因素進行設置。
縣(區)人民政府要按照農貿市場專項規劃組織建設農貿市場。如果轄區內現有農貿市場佈局未達到農貿市場專項規劃要求的,應當通過結合舊城改造、新建居住區或者其他城建項目規劃定點補充建設,或者在農貿市場專項規劃範圍內選擇新址就近異地建設,按這兩種方式組織建設新的農貿市場。仍未達到要求的,縣(區)人民政府再通過組織設置生鮮超市、社區菜市(店) 進行補充。
針對已經建成的農貿市場,即使其符合農貿市場專項規劃要求,但不符合農貿市場建設技術規範要求,農貿市場業主也要對其進行重建或者改造。重建或者改造後的農貿市場,其經營生鮮農産品的面積不得小于重建、改造前的面積。
管理者每年提取資金維護設備
“誰都希望能到一個安全、環境良好的農貿市場買東西。”市民曾先生的一席話,説出了不少人的心聲。
對此,《辦法》給農貿市場經營管理企業“戴上”了很多“緊箍咒”。比如,要配備與場內經營的食品品種相適應的食品品質快速檢測設施、設備,對場內經營的食品開展自律性檢測;查驗進入市場的動物及動物産品檢疫合格證,無檢疫合格證的,不得放入市場;對市場內活禽銷售區實行定期清欄、休市消毒或者區域輪休消毒;指定專(兼)職人員負責開展病媒生物滅殺活動,採取有效措施控制市場環境病媒生物密度;在市場顯著位置設置符合要求的復檢計量器具;接受消費者投訴,進行調解等。
《辦法》還規定,農貿市場經營管理企業每年要從攤位租賃服務費收入中提取不低於2%的資金,實行專戶管理,用於市場設施設備的維護;設置公示欄,公佈服務項目、消費者投訴電話、食品安全等有關資訊;保持市場內通道暢通,制止場內佔道經營、超出攤位(門店)範圍經營、車輛亂停放等行為;根據市場垃圾量設置密閉式垃圾收集容器,保持市場環境衛生整潔和市場容貌美觀,無亂涂寫、亂刻畫、亂張貼、亂懸挂以及亂搭蓋行為。
商品服務要依法明碼標價
與消費者直接面對面的是農貿市場內的經營者,他們的服務態度、所售産品品質與市民的生活息息相關。
《辦法》也對農貿市場內的經營者作出了相應的規定,具體為要對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依法明碼標價;消費者要求提供購物憑證的,應當予以提供;餐飲、農産品等易産生垃圾的攤位,應當自備垃圾收集容器,保持攤位乾淨和衛生;食品經營者要按照規定建立食品索證索票、進貨查驗記錄製度,採購食品時要查驗供貨者的生産許可證、營業執照、産品合格證明和其他標誌,如實記錄食品名稱、保質期、進貨日期等資訊,食用農産品記錄資訊和憑證保留時間不少於六個月,其他食品記錄資訊和憑證保留時間不少於兩年等。
消費者也要注意了,《辦法》對其也進行了一些約束。根據要求,消費者及其他人員進入農貿市場,要遵守農貿市場管理規定,服從農貿市場管理人員管理,不得將車輛、寵物帶入農貿市場商品交易區。不遵守的將會被相關部門責令改正,並處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
同時,有關部門會將單位或者個人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抄告市社會信用資訊徵集服務機構,記入單位或者個人信用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