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日前出臺新政,從7月1日起,個人在辦理無償贈與不動産、土地使用權免征營業稅手續時,無需再向稅務部門提交贈與公證材料。對此,不少市民問,這個政策在南寧執行了嗎?昨天,記者從南寧稅務部門了解到,目前全市已經實施該新政,市民無償贈與百萬房産大約可以節約萬元以上的公證費。
新政房子贈與親屬 無需再公證
日前,國家稅務總局發佈了新政,即《關於簡化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産土地使用權免征營業稅手續的公告》,對個人以離婚財産分割、贈與特定親屬、贈與撫養人或贍養人方式無償贈與不動産、土地使用權,符合有關免征營業稅規定的,在辦理營業稅免稅手續時,無需提供房産所有人“贈與公證書”、受贈人“接受贈與公證書”,或雙方“贈與合同公證書”。
新政從7月1日起實施。自治區地稅部門相關負責人説,之前個人向他人無償贈與不動産,除繼承和遺産處分外,在辦理營業稅免稅申請手續時,應向稅務機關提交房産所有人“贈與公證書”和受贈人“接受贈與公證書”,或持雙方共同辦理的“贈與合同公證書”等贈與公證材料。
利好贈與百萬房産 省2萬元公證費
那麼,新規實施後,市民能省多少公證費?據悉,目前廣西證明財産繼承、贈與和遺贈,按受益額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不過,南寧一家公證處工作人員表示,證明財産繼承、贈與,他們一般是按受益人收受金額總數收費,不滿1萬元的,按1%收費;1萬元以上的,按2%收費。
該工作人員舉例,以“評估價為100萬元的房産無償贈與”為例,如果按2%收費,那就是2萬元公證費。新規實施後,市民在辦理相關免稅手續時,不再需要提交贈與公證材料,這意味著可以省下2萬元的公證費。
本地 新政已實施減稅千萬元
這麼好的政策,市民不禁問在南寧執行了嗎?南寧地稅部門相關負責人説,市地稅局今年4月1日起,除了提供撫養關係、贍養關係公證書或者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出具的關係證明外,一律不要求贈與房屋公證材料,也就是説,該新政在南寧已經實施了。截至6月30日,全市共辦理612戶,減免稅款1762.46萬元,切實減輕納稅人評估費用約196.79萬元。
除了省錢,在南寧辦理減免稅收的手續也更方便了。據悉,去年5月底,南寧市地稅局推出了《個人存量房涉稅業務十項便民措施》,簡化納稅人辦稅手續,其中第一項就是對委託他人辦理個人存量房涉稅業務,除申請享受家庭唯一住房稅收減免以外,無法提供公證委託書的,可提供由房屋産權人簽署的統一格式的《委託書》和受託人身份證明。而最受納稅人肯定的措施,是在辦理個人家庭唯一住房減免優惠時,無需提供戶口簿、結婚證,以當地房産部門證明和個人誠信承諾為準。
此外,對法定繼承、離婚析産不再要求贈與公證;夫妻婚姻存續期間,房屋權屬變更的,直接到房産管理部門辦理房屋權屬變更登記手續,解決了納稅人在多部門來回跑的煩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