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限七折令”
但險企不可“任性”
改革後示範性條款相對舊條款而言,新條款內容更加科學合理。
在保險金額確定方面,改革後的條款將車損險的保險金額、投保時車輛的實際價值以及發生全損時賠償金額的計算基礎做了有機的統一,有效解決了“高保低賠”的問題。
保障範圍更廣泛。例如車輛未上牌情況下出險、雙方事故自身車輛無責任、車上貨物或者人員意外撞擊導致車損等在新的行業示範條款下均可獲賠,家人也可以作為“三責險”的“第三者”賠付,投保了專項附加險後,將不再扣減找不到第三方的30%的絕對免賠。
記者注意到,新規有利於駕駛習慣好、出險率低的車主將享受更低的費率。例如對於連續三年未出險的車輛,改革後將可能享受到低於五折的折扣,連續二年或者上年沒有發生事故的無賠款優待系數也會有一定的下浮;新車投保時,保險公司也可根據車主情況利用自身風險控制能力給予車主更高的保費優惠。
根據“改革後車險最低打到6折”的傳言,廣西保監局産險處侯永鋒副處長解釋,新政旨在讓開車習慣好、車輛維修費低的車主享受更多優惠,預計將打破現有的車險“七折限令”,鼓勵險企進行産品研發創新;但這並不意味著可以“任性定價”。“新政引入車型定價模式,投保時只要輸入車型、使用年限,系統就會自動算好保費和優惠幅度。”侯永鋒副處長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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