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版房産證
近段時間仍發放
對於很多持有房産證的市民而言,他們的疑惑在於:“新證已經出現,舊證是不是要更新了?如果舊證不更新,是否還有法律效力?”
對此,南寧市國土局回應,當前,各類不動産登記在軟體、硬體及資訊技術整合尚未達到深度融合的程度之前,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在換發新版《不動産權證書》時,房産管理部門在近段時間內仍將發放舊版《房産證》,不動産登記申請材料清單、審批流程及收費標準仍按照原有規定收取。
《不動産登記暫行條例》明確,新的《不動産權證》並不影響已發放在各個單位、集體和個人手上的原證效力,也就是説舊證、新政同時都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市民無需扎堆換證。對産權人來説,只要産權沒有發生變動,就可以不換證,不會強制要求不動産權利人更換證書。而依照《不動産登記暫行條例》的規定,不動産登記的類型包括:首次登記、變更登記、轉移登記、登出登記、更正登記、異議登記、預告登記、查封登記等。
為便於群眾辦理業務,不動産登記業務受理窗口將利用現有格局進行設置,分別在五象大道南寧市政務服務中心、園湖路南寧市房産交易中心和會展路南寧市房産交易分中心設置3個受理點。
小産權房
不會因此“轉正”
近年來,“小産權房”大量存在於城鄉結合部、城中村,成為房産管理中比較棘手的問題,在不動産登記醞釀階段,就有傳言稱“小産權房”或將因此轉正,不過國土部門明確回應,“小産權房”不合法,因此不可能轉正。
根據規定,可以依法辦理不動産登記的有集體土地所有權,房屋等建築物、構築物所有權,森林、林木所有權,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海域使用權,地役權,抵押權,法律規定需要登記的其他不動産權利。但有四種情形,不動産登記機構將不予登記,一是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如“小産權房”);二是存在尚未解決的權屬爭議的;三是申請登記的不動産權利超過規定期限的;四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予登記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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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區力爭年底前實現不動産統一登記
目前,廣西的不動産登記正在逐步鋪開,全區大部分市、縣的登記機構已基本建立,職能基本整合,按照今年的計劃,按照六月份、九月份、十二月份幾個節點,將陸續推進全區不動産登記局的成立和登記工作,力爭今年底前實現統一登記,開始受理新的不動産登記申請並頒發統一證書。
現階段,南寧市主要登記的對像是國有土地的使用權和住房的房産權,下一步將延伸到農村的不動産權利。電子權證和聯網情況由國土資源部在全國統一部署,整個作業系統、數據庫系統及其軟體建設將在今年下半年進行試運作,2017年基本實現公開查詢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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