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交公積金,是依法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重要內容,關係著社會和諧穩定。但目前廣西城鎮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集體、三資、外資等企業仍有約1/4的在崗職工沒能享受住房公積金保障,而在城鎮私營企業,拒繳公積金的現象更為普遍。昨日,記者從自治區住建廳獲悉,針對監管取證難,廣西各地公積金管理機構將加強與人社、稅務、工商等部門聯動,爭取將繳存住房公積金納入勞動合同示範文本和企業集體勞動合同。
問題:私企拒繳公積金現象普遍
吳女士在南寧市一家知名的大型房地産綜合開發企業工作了3年,但單位只為其繳存“五險”,沒有“一金”。記者採訪南寧市另一家民辦學校的教師李某,也是類似的情況。
記者從自治區住建廳住房公積金監管處了解到,2014年底,全區繳存住房公積金總人數是278.8萬人,佔城鎮在崗職工人數的74.23%。而這個“城鎮在崗職工”,只是指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集體、三資、外資等企業的在崗職工,還不包括城鎮私營企業。
事實上,私營企業拒繳公積金的現象更為突出。據初步統計,目前廣西私營企業從業人員約為129萬人,有公積金的人數比例僅20%左右。也就是説,如果按“全區城鎮在崗職工”加上“城鎮私營企業職工”計算,全區仍有近一半的職工沒有住房公積金保障。
原因:缺乏法律依據導致執法難
為何到了企業單位,執行繳納公積金就大打折扣?據記者調查,原因主要有幾方面。從企業方面看,為每位員工繳存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5%—12%的公積金,是一筆不小的開支。而一些行政事業單位,由於地方財力有限,財政不支援,缺乏專項資金,不少職工特別是聘用人員,也沒有住房公積金。
再從監管方面看,“最關鍵的是取證難,發現企業存在拒繳公積金現象,但公積金管理機構受職能所限,具體的取證數據沒法查證,申請法院劃扣難以實現。”自治區住建廳公積金監管處有關負責人直言,養老、醫療等社保,有一整套完善的法律法規,有勞動監察大隊可以對違規企業進行有效查證和監管。但公積金監管在這方面並不完善,常常面臨執法難的情況。
措施:爭取將繳存公積金納入合同
那麼,如何突破這些瓶頸,採取什麼措施可以堵住拒繳公積金的漏洞呢?
記者從自治區住建廳公積金監管處獲悉,今年,廣西將加強非公企業繳存擴面,重點推進規模以上、重點骨幹非公企業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對其他非公企業,將按照“低門檻、廣覆蓋、先易後難、逐步到位”的原則,給予政策引導,允許低比例繳交,條件成熟後逐步提高繳交比例和基數,逐步推行。
針對監管取證難,廣西各地公積金管理機構將加強與人社、稅務、工商等部門聯動,建立和完善資訊共用機制,以有效掌握企業繳存公積金情況。同時,會同人社等部門開展調研,爭取將繳存住房公積金納入勞動合同示範文本和企業集體勞動合同。
目前《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只是行政法規,還沒有上升到法律的高度,這是公積金繳存執行難問題長期存在的重要原因。專家呼籲,應儘快為住房公積金管理立法,強化對拒繳公積金行為的法律制約。
■溫馨提示
公積金管理機構提醒,企業員工要有維權意識,遇到企業拒繳公積金的現象,可以憑勞動合同、工資收入憑證等材料,到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進行投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