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家物業被撤銷從業資格,但如何撤,遺留問題如何解決,都還沒有明確規定
如何“善後”需多部門協作
核心提示
記者了解到,針對物業領域的問題,南寧市住房局和市政府一直非常重視,市政府即將出臺文件加強無物業管理的居住小區的綜合整治工作,重點整治無物業管理居住小區,並成立無物業管理居住小區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對於考評達標的社區居委會和小區居民自管小組每年給予適當獎勵,對環境衛生“臟、亂、差”現象突出的小區,由城區(開發區)住建部門會同街道辦對相關小區責任人進行約談。住房局也在今年7月25日至12月25日對全市的物業服務企業進行專項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規範物業服務行業。但物業問題較為複雜,需要多部門的協作以及社會的理解。記者調查到的一些問題,有關部門做了哪些努力,又是如何進行監督管理的呢?如果出現了糾紛,業主們又該如何維權呢?帶著這些疑問,一起來看看本報記者給你作提醒。
物價部門:
被撤資質後不能再收費 90家公司只有13家有收費備案
繼南寧市住房局的文件後,南寧市物價局6月30日下文撤銷了13家物業公司的收費備案。但90家物業公司被撤銷了從業資質,為什麼只有13家被撤銷了收費備案?被撤銷了收費備案後有什麼後果?對此,南寧市物價局相關負責人解釋,今年4月份南寧市住房局下文撤銷了90家物業公司的從業資質後,南寧物價局查詢後發現,其中有13家在該局做過收費備案,於是按規定全部登出了這13家公司的收費備案。
物價局解釋,收費備案被撤銷後,這13家公司不得再收取物業服務費;此外,不管收費備案是否被撤銷,只要被住房局撤銷了物業從業資格,將不得再收物業費,但新物業公司進駐前的過渡期,無資質的物業公司該如何收費,物價局並沒有專門的規定;如業主懷疑這些物業公司在過渡期存在亂收費、多收費的現象,可撥打價格舉報電話12358舉報。
物價局解釋,按照相關規定,被住房局認定有物業服務資質的物業公司進駐無業主委員會的小區時,都需在物價部門進行收費備案,否則不得收取物業費。但記者了解到,這90家被撤銷資質的物業公司中,有的原來管理著業主委員會的小區,但並未在物價部門做收費備案;也就是説,其本身收費就是違規的。
律師説法:
成立業委會 這是順利移交的關鍵
從法律角度來看,被取消了資質的物業服務企業究竟是一個什麼樣的角色呢?沒有從業資質了,還能否繼續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擅長處理物業維權的廣西佳豐律師事務所壽和平律師表示,一般物業管理有兩種形式,一是委託物業公司進行管理,二是業主自治。被取消從業資質意味著在住房局不能夠進行年審和備案,但是由於這些公司在工商部門註冊的營業執照大多不僅只有物業服務一項,因此雖然取消物業從業資質但執照仍然有效力。被取消資質後依然提供物業服務的物業公司是不合法的,他們在服務中如果與業主發生了糾紛,需要走法律程式的話,法院是不會受理的。但如果是業主想要起訴該公司,法院是可以受理的。”壽律師説。
如果被取消資質的物業在移交管理的時候,不把資金與其他資料交付接管的物業公司,是否屬於侵權行為?壽律師解釋道,這侵犯了業主的所有權,因為這些交上去的物業費、專項維修資金以及小區圖紙等,都是屬於全體業主共有的。新的物業如果在交接的時候發現類似問題,協商無果的情況下,應當及時告知業主委員會,由業委會提出維權的訴求。如果尚未成立業委會,新的物業公司可將情況進行公示告知,請求全體業主聯名起訴。
若已經被取消了資質的物業公司執意不退出小區管理,業主們也可以將他們“請”出去——通過業委會代表全體業主進行起訴,法院會依據之前的物業合同進行核查審判。判決生效後,可要求法院強制執行將無資質物業“請”出場。“關鍵就在於,業主們意見難聚集,維權時會遭遇困難。因此業主們要達成一致意見,或在業委會的組織下進行維權,這樣才會更有效。”壽律師説。
房管部門:
“空窗期”需各方協作 市住房局不能強行讓物業退出
南寧市住房局物業科表示,根據《南寧市物業服務企業退出物業項目管理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第十條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未按照《意見》的規定退出物業管理項目的,由市房産主管部門按不良記錄記入南寧市物業服務企業信用檔案,向社會公佈,並作為對物業服務企業監督檢查管理的依據。同時,按照相關規定,這90家物業公司退出小區管理期限為:自撤銷物業公司資質之日起60日內。
“由於交接工作涉及8項事務,因此我們情理之中允許他們有一定的交接時間。”住房局物業科一位負責人説道。但是,如不退出,房管部門能否強行清退,則沒有一個具體的規定。那麼,面對這種情況業主們應該怎麼做呢?如果已被取消資質的物業仍然拒不退出,那麼市民們可以向南寧市房地産監察支隊舉報,該支隊將依法對其進行查處,並做出相應的處罰。房管部門可以採取建議雙方協商解決的辦法,一般經過調解,舊物業會主動退出;如實在不退出,房管部門可對其提起行政訴訟。
根據有關規定,一旦原物業被取消資質要退出物業管理,城區房管部門應督促開發建設單位或業主委員會以及組織選聘新的物業服務企業;為保持物業管理秩序,街道辦事處和社區居委會應當適當介入,做好日常維護工作。
部門提醒:
業主要擦亮雙眼 搞清楚是誰接手管理
記者採訪時,有居民反映所在小區的物業公司被撤銷從業資質後,只是換了一個名稱,繼續由原班人馬管理小區。住房局物業科對此答覆稱,由於對被取消從業資質的物業公司,相關規定要求這些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有主要責任的經理以及項目經理等,3年內不得再從事物業工作,此公司3年內不得在南寧市參加前期物業項目招投標、評優和辦理資質升級等手續。“如果想要重新取得從業資格,那麼必須重新註冊一個公司,但是法人代表不能是之前的公司管理層裏的主要人員,因為這是對業主的不負責任。如果發現這樣的情況可以向房管部門舉報”。
記者還了解到,管理某小區的物業公司已經不具備從業資質,且小區未成立業委會。該公司希望,小區成立業委會後,再次選聘他們公司進行物業服務。住房局物業科的工作人員表示:“已經被取消資質了,3年內不能再用這個公司名字進行物業管理。但除了負主要責任的管理層不能留下之外,其餘具體服務人員被業委會留下來繼續服務也是可以的。”
既然已經被取消從業資質,那麼,如果他們撤出管理之後,有遺留問題,該找誰去?市住房局表示,根據有關條例規定,業主、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專業經營單位、建設單位之間因物業管理髮生爭議的,可以自行協商解決:可以向人民調解委員會、房産行政主管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申請調解;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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