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廢小車“變身”上路
車主被依法罰款6500元,並被吊銷駕照及扣車
外表光鮮的黑色日産小轎車,竟然是一輛報廢車改裝而成。10月13日,廣西高速交警五大隊民警在南寧收費站就查獲這麼一輛涉嫌拼裝的機動車。雖然駕駛員辯稱,該車是他人抵押欠款的物品,卻拿不出相關的抵押證明,更説不出車是從哪來的。
根據相關法規,上述車主總共犯下如下五項交通違法行為,並應處以相應的處罰:1.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號牌,罰1000元,扣12分,並扣車;2.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行駛證,罰1500元,扣12分,並扣車;3.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駕駛機動車,罰1500元,並扣車;4.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保險標誌駕駛機動車,罰1500元,並扣車;5.駕駛拼裝的機動車上道路,罰1000元,並吊銷駕駛證。最終,交警依法給其開出罰單,五項違法合計罰款6500元,並吊銷其駕駛證且扣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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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等六部門開展報廢汽車回收拆解專項整治
商務部網站發佈消息稱,商務部、工業和資訊化部、公安部、交通運輸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聯合下發通知,決定於2012年9月至2013年2月,在全國集中開展報廢汽車專項整治工作。
當前,一些地方非法回收拆解報廢汽車、利用報廢汽車“五大總成”拼裝車的活動有所抬頭,報廢汽車、拼裝車上路行駛問題日益突出,嚴重威脅道路交通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並造成環境污染。
通知指出,要全面整頓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商務主管部門要對行政區域內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進行全面清理和檢查,公安部門要對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的治安狀況加強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大對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經營活動的監督力度,依法查處出售不能繼續使用的報廢汽車零配件、未標明“報廢汽車回用件”零配件的違法行為。
通知還指出要大力整治報廢汽車回收拆解市場,嚴厲打擊報廢和拼裝車輛上路行駛行為。同時,要積極建立報廢汽車管理長效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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