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日本家電廠商東芝宣佈,因其生産的洗衣機存在自燃的隱患,將在全球範圍內召回,但不涉及中國市場。東芝存在品質隱患的同類産品在中國市場也有銷售,卻沒有列入召回或者無償檢修的名單。東芝的這一舉動引發外界的一片質疑。對此,記者昨天多次聯繫東芝中國公司,均未得到明確答覆。
東芝近期宣佈,對2005年7月到2011年11月生産的共計30種機型、總計58.3萬多臺洗衣機進行無償檢修。同時,東芝表示,此次召回産品不涉及中國市場。實際上,東芝此次召回産品生産日期跨度較長,存在品質隱患的同類産品在中國市場均有銷售。東芝的這一決定引發了外界的不滿。有媒體不完全統計,東芝在問題産品的召回上“忽略”中國市場已經不是第一次,2008年至今,東芝先後對存在品質缺陷的筆記型電腦、彩電、洗衣機、手機等産品進行多次全球召回,每次均不涉及中國市場。面對中國消費者的質疑,東芝方面歷來態度強硬,只對個別問題産品進行處理。
>>解讀
國內急需完善的召回制度
家電行業資深觀察人士劉步塵指出,忽視中國市場的企業必將失去中國市場,而就目前的家電領域來説,中國無疑是全球最重要的市場。在國外,家電産品召回這件事情非常正常,是廠商抱著謹慎的態度,對自家有可能存在缺陷的産品進行隱患排除的過程。不過國內長久以來都沒有明確的召回制度,因此,一般只有外資家電品牌在全球範圍內召回時才會涉及中國市場。不過像東芝這樣屢次全球召回問題産品均“跳過”中國市場的情況,讓中國消費者的權益很難受到保障。
從每年消協公佈的數據看,家電産品的品質投訴一直以來都位居前列,但是由於長久以來都沒有召回措施,此前消費者對於家電産品出現的品質缺陷,都是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或三包條款來解決。但是很多家電産品的缺陷並不是能夠立刻顯現的,等到出問題的時候往往超過了三包規定的追訴期。所以應當建立起關於召回制度完善的法律法規體系,覆蓋更加全面的産品範圍,進行分類管理,對於召回程式進行更加細緻和嚴格的規定,增強可操作性,提高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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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電召回制度或年內出臺
2010年7月,國家質檢總局向社會公佈了《家用電器産品召回管理規定》的徵求意見稿。其中規定了家電類産品召回有主動召回和責令召回兩種方式,要求在確認家電存在缺陷後,生産者應立即停止生産、進口、銷售,並通知銷售者停止銷售,告知消費者停止使用,及時主動召回缺陷産品,並向地方質檢部門報告。如生産者沒有主動召回,由質檢總局發出責令召回通知,並通知地方質監部門,依法採取相應措施。違規且逾期未改正的家電企業,將被處以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不過意見稿出臺將近4年之後,卻遲遲沒有頒布正式的管理規定。
今年1月6日,國家質檢總局召開的全國品質監督檢驗檢疫工作會議上公佈,今年將加快完善缺陷産品召回制度,建立進口食用飼用農産品以及兒童用品、家用電器産品等關係人身財産安全的消費品召回管理制度。業界普遍預期,家電召回制度或將在今年年內正式出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