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片來源:直播間截圖
從裝飾品到療愈神器,水晶的熱度從2025年開年以來一直呈現上升趨勢,類似于“水晶療愈”“能量水晶”關鍵詞的搜索和瀏覽熱度在多個社交平臺都達到數十億次。然而,北京商報記者調查發現,水晶市場充斥著各種推銷和造假套路,一邊渲染焦慮,一邊誇大水晶的作用,且以次充好、貨不對板的現象並不罕見,不斷有消費者掉入陷阱,屢次維權卻鮮少成功。在專業人士看來,水晶是否具有療愈作用更大程度上依賴於消費者自身的心理暗示。
“智商稅”還是真療愈
“只有水晶能療愈我!”從粉水晶到綠幽靈,從百元到小千元,“入坑”水晶兩個星期,林女士已經購買了20多條水晶手串。
在“療愈經濟”盛行的當下,水晶本身的配飾屬性和消費者需要的正向心理暗示,讓水晶擁有了爆款潛質。同時,商家們瞄準人們的精神壓力與困境,推出了“水晶搭配特定功能”的産品,被賦予各類療愈作用的水晶成為新的流量密碼。
以抖音平臺為例,“水晶”這一話題下的視頻播放量達到34.1億次;在小紅書平臺,“水晶”單個話題瀏覽量就達到了26.3億次,而“水晶療愈作用”這一話題下就有超2萬篇筆記。
在電商平臺上,水晶的售賣方式不僅有流水線式的拍單,也有根據個人喜好的私人定制,原創珠寶商店、源頭廠家和各類博主紛紛下場賣水晶,試圖抓住“療愈經濟”的風口。
在這些商家的介紹中,不同種類和顏色的水晶被賦予了不同的療愈作用,如粉水晶緩解緊張情緒、白水晶清除負能量、黃水晶消除疑慮和恐懼,更有商家表示可以根據“生辰八字”私人定制水晶手串。
北京商報記者以消費者身份詢問一水晶商家後,該商家根據所提供的出生日期搭配出一條粉水晶和白水晶相間的手串,並表示可以助人際關係、招桃花、舒緩情緒。
然而,一條小小的水晶手串真有這麼大的作用嗎?
曾購買過多條水晶手串的白女士説:“一開始是單純覺得好看,但每天戴心情真的有變好,然後就買了其他種類的水晶。但看過好多關於水晶教科書般的行銷話術後,我覺得更多的是心理作用,想著有什麼神奇功效恐怕是不可能的。”
水晶實際上是一種石英結晶體,在礦物學上屬於石英族,主要化學成分是二氧化硅(SiO₂),水晶的形成通常需要高溫高壓的環境、足夠的生長空間、富含硅質的熱液以及足夠長的時間。
在業內看來,水晶的療愈作用更多是基於消費者自身的心理暗示,並沒有直接的科學證據證明其具有明確的療愈能力。部分商家為了銷量,過度誇大水晶的功效,吸引消費者買單,卻對水晶可能存在的造假、人工染色等嚴重問題避而不談。
北京觀韜律師事務所執行合夥人李洪江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4條、第28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8條的規定,如果商家宣稱水晶具有“緩解緊張情緒”“清除負能量”等功效,但無法提供科學依據或權威認證,則構成“對商品性能、功能作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宣傳”,屬於虛假廣告或者虛假宣傳類型的不正當競爭。
以次充好真假難辨
結合線上、線下看,除了抓住“療愈經濟”這一風口誇大水晶作用外,水晶市場還存在著以次充好的現象,不少商家在介紹時標榜其為天然水晶,實際上則用染色、拼接等方式優化水晶品質,或用玻璃、方解石冒充天然水晶。
據消費者李女士反映,去年12月,她在一家叫做“晶盛珠寶”的網店花250元購買了一串綠幽靈水晶手串,但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就發現水晶手串掉了一層膠質的皮,外層膠皮掉落後,珠子錶面露出了大坑。
該店舖商家表示,這種現象是正常的,雖然李女士已經聯繫了商家要求退貨並在平臺上投訴了商家,但由於已經超出售後期,並沒有成功退貨退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55條的規定,如果商家明知水晶存在裂痕、雜質等品質問題,卻謊稱“天然特徵”或“不影響功效”,屬於故意告知虛假情況,消費者可以要求商家“退一賠三”。
而在一家大型電商平臺上,消費者孫女士選擇了一家水晶珠寶店購買了一條標明為天然水晶白水晶手串,但收到貨後孫女士覺得晶體過於透亮,經過第三方機構檢測後,這條宣稱為天然水晶的手串被鑒定為合成水晶。
一位水晶從業者透露,市面上最容易造假的就是白水晶,不管是玻璃還是人造合成水晶其透亮度都和天然的白水晶差不多,造假成本很低,且白水晶本身就便宜,沒多少人會較真檢測。另外,還會有商家把有裂痕、雜質的水晶説成是“天然特徵”,並以此抬高價格。
“發現為合成水晶後,我就找商家理論要求賠償,並在網路上發佈了投訴帖子,最後商家聯繫我給了相應的賠償。”孫女士告訴北京商報記者。
線上由於無法觀看、觸摸實物,消費者在購買時可能會遇到與商家宣傳圖不符的情況,而線下也存在著真假難辨的問題。
消費者王先生曾線上下專門店購買了兩條水晶手串,但經鑒定為合成水晶。而後王先生找店主退貨時,對方卻表示,合成水晶也是水晶,在購買時並沒有詢問是否為天然水晶,所以不予退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8條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
據北京卓緯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孫志峰介紹,我國在GB/T16552—2010《珠寶玉石名稱》等國家標準中,將天然水晶定名為紫晶、黃晶、煙晶、綠水晶、芙蓉石、發晶等基本名稱。因此,合成水晶應當在宣傳中明確表明係“合成”,如果商家故意混淆或模糊,讓消費者誤認為合成水晶為天然水晶的,那麼屬於虛假宣傳。
北京潘家園匯聚了不少銷售水晶珠串的攤位門店,針對如若購買到水晶假貨該如何維權的問題,北京商報記者致電潘家園管理部詢問,其負責人表示:“如果消費者有鑒定證明,我們會強制要求商家退款,並作出相應的處罰。”
貨不對板維權困難
今年2月,消費者劉女士在一家名叫“素寒高端珠寶”的網店中購買了一條售價為1888元的綠髮晶手串,但收到後懷疑是陽起石。在劉女士的追問下該店客服承認確實是陽起石,該店舖主播甚至説,“陽起石與綠髮晶是同種礦物”。
據業內人士介紹,綠髮晶是一種含有陽起石或碧璽包裹體的水晶,具有較高的觀賞價值;而陽起石是一種獨立礦物,主要用於傳統保健和工業用途。在價格上,一般品質的綠髮晶在20—50元一克,而陽起石則在3—10元一斤。
“雖然沒有去第三方檢測,但結合我的經驗來説,打光不透的就不可能是綠髮晶,並且客服説如果需要證書,只能提供陽起石的鑒定證書。那這也只能證明是100%的陽起石,而商品詳情寫的是綠髮晶。”劉女士説。
最終,在劉女士的屢次投訴下,商家予以了退款退貨,但並沒有額外的賠償和道歉。
北京商報記者找到該家店舖的商品連結,發現其詳情介紹中和客服表述中均承諾是綠髮晶,但當詢問是否有綠髮晶的鑒定證書時,該店客服表示需要先支付10元工本費和質檢費。
李洪江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577條規定,商家交付的商品與在先約定嚴重不符的,例如礦物種類差異,消費者有權解除合同並索賠。另外,如果商品詳情頁明確標注“綠髮晶”,實際發貨為廉價水晶(如染色石英),商家則涉嫌構成“商品與實際資訊不符”的虛假宣傳行為。
另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産品品質法》第50條規定,“以假充真”的商家可能面臨沒收違法所得和罰款等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還可能被吊銷營業執照。
對此,李洪江提醒,消費者遇到上述類似情況後,要及時保存商品詳情頁截圖、聊天記錄、收貨視頻(開箱過程)等;同時可以選擇向平臺投訴、12315舉報、法院起訴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同時,要理性看待“療愈功效”宣傳廣告,並提高自身識別能力,警惕“話術陷阱”。
(責任編輯:柯曉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