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廣州市市場監管局獲悉,近年來“大胃王”直播、“達人探店”等美食分享行為成為網際網路流量“新寵”,但這一行為不僅涉嫌誤導消費者,而且還涉嫌違法。
市市場監管局提醒,網路主播在提供網路表演及視聽節目服務過程中,不得出現鋪張浪費糧食,展示假吃、暴飲暴食或其他易造成不良飲食消費、食物浪費示範的內容。此類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請廣大消費者理性對待“大胃王”吃播視頻,切勿跟風模倣。
而“達人探店”可能構成商業廣告。根據《網際網路廣告管理辦法》,商品銷售者或者服務提供者通過網際網路直播方式推銷商品或者服務,構成商業廣告的,應當依法承擔廣告主的責任和義務。
市市場監管局提醒有關平臺、商家和網紅達人,通過知識介紹、體驗分享、消費測評等形式推銷商品或者服務,並附加購物連結等購買方式的,廣告發佈者應當顯著標明“廣告”。平臺要對“達人探店”等行為加強審核,否則,同樣要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廣大消費者在消費時,要冷靜、理性,對各網路平台中流行的“達人探店”,仔細甄別,避免被行銷廣告所誘導。(廣州日報)
(責任編輯:柯曉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