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在“我是好藥師”抖音直播間,主播逐次介紹已上架的OTC非處方藥品,並稱直播間不會哄抬價格,藥品都是最新保質期,請大家放心購買。
雖説如今是“萬物皆可播”的時代,但涉及到網路藥品銷售一直都非常謹慎,如今藥房直播賣藥開啟,其合規性引發了眾多網友討論。
多家藥房試水直播
隨著我國電子商務的快速發展,網購已成為常態化消費方式,藥品網路銷售活動也日趨活躍,在部分電商平臺,通過實名認證已可以購買多類處方藥與非處方藥。近期,部分藥房開始試水直播賣藥。
2月7日,好藥師大藥房在抖音平臺開設“我是好藥師”賬號,並開始直播賣藥。《中國消費者報》記者看到,作為首批受邀店舖,其抖音賬號粉絲數已達22.1萬人,店舖中上架的藥品主要有退熱、止咳、抗生素、抗病毒、皮膚以及胃腸道等多款OTC非處方藥品。首次購買可享有6元至9元的立減券。截至2月14日,已開播15場。
根據直播動態,好藥師大藥房自1月18日起開播。首播當天,一場直播銷售超5000單;1月20日,開播半小時,該賬號升至帶貨總榜第16名。記者在直播間看到,不同於其他直播間一些主播賣力地吆喝,在該直播間更多的是對藥品進行照本宣科式的講解,比如説明書上標注的功效、副作用、注意事項,以及藥品的生産日期、保質期等。
採訪中,熱衷於直播購物的消費者李女士對記者説,藥品不同於其他生活用品,安全性是首要的。“對於有實體店的大藥房直播,消費者的信任度會高些。如果是一些達人、博主帶貨,我大概率不會買。”她還告訴記者,她觀看了好藥師大藥房的直播,因為有首單優惠,就購買了常用藥,以備不時之需。
記者了解到,同時受邀進行直播賣藥的還有叮噹快藥,陸續開展直播帶貨等多種形式的合作,銷售的也都是OTC非處方藥品,叮噹快藥在抖音上的3個賬號已積累了10萬名粉絲。
記者查詢發現,益豐藥房、一心堂、漱玉平民等藥房雖然開設了抖音賬號,但目前尚未上架産品和開通直播,粉絲人數也都在10萬人以下。
網路直播銷售成為當下不少商品的重要渠道,但不同於日常消費的標品,直播賣藥對企業有著更高的安全性和合規性要求。能否達到理想效果,不少藥企和零售藥店還處於觀望狀態。
直播賣藥逐步規範
直播賣藥受到監管最早可追溯至2019年,彼時直播行業野蠻生長,部分直播間産品魚龍混雜,不乏出現直播銷售假藥的現象。中國裁判文書網公佈的一審刑事判決書顯示,不法人員通過映客直播銷售一款名為“純中藥減肥膠囊”的假藥,沒有藥品名稱、生産廠家、批號等,包裝為牛皮紙袋。2019年經法院審理,涉案人員因生産、銷售假藥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而此事也引起了監管部門對藥品直播的關注。
2020年市場監管總局發佈《關於加強網路直播行銷活動監管的指導意見》,明確指出,在直播行銷活動中,未經審查不得發佈醫療、藥品、醫療器械、農藥、獸藥、保健食品和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進行發佈前審查的廣告。可見對直播賣藥的相關審查更加嚴格。
2022年12月1日,《藥品網路銷售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落地。該《辦法》規定,藥品網路銷售企業應當按照經過批准的經營方式和經營範圍經營。藥品網路銷售企業為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的,僅能銷售其取得藥品註冊證書的藥品。未取得藥品零售資質的,不得向個人銷售藥品。疫苗、血液製品、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等國家實行特殊管理的藥品不得在網路上銷售。
據中商産業研究院發佈的《中國醫藥市場前景及投資機會研究報告》顯示,我國市場是全球最具潛力的OTC非處方藥市場,也是全球發展最快的市場之一。OTC非處方藥擁有較大的市場空間,近年來網際網路醫藥平臺也成為其重要銷售渠道。2022年12月,抖音上線“OTC非處方藥”類目,當前入駐方式為定向準入,僅限平臺邀請的特定品牌商家入駐,暫不接受其他商家主動申請入駐。資費標準是10萬元保證金與3%的技術服務費率。同時需要取得相關的行業資質和商品資質,包括藥品經營許可證和藥品生産許可證等。
不難看出,作為政策發佈後最早開展的OTC類藥物網路直播平臺,抖音對於入駐機構、入駐産品及相關資質都作出了較為嚴格的限制。
應嚴守法律底線
一位行業人士對記者表示,即使進行非OTC處方藥物的直播銷售,商家和平臺也都需要取得相關資質,平臺需要到藥監部門備案。抖音是因為此前收購醫療平臺成立小荷健康,獲得了相關資質條件。
值得一提的是,2022年6月,國家衛健委等九部門聯合發佈了《關於印發2022年糾正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工作要點的通知》,明確指出要“嚴肅查處醫療機構工作人員利用職務、身份之便直播帶貨”,並於2022年12月底前,由國家衛健委牽頭,公安部、國家醫療保障局、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配合完成該項工作。
上海申倫律師事務所律師夏海龍對《中國消費者報》記者表示,藥房直播賣藥有別於醫生直播帶貨。夏海龍表示:“藥房直播賣藥屬於法律允許的藥品經營行為,應嚴格遵守藥品管理的法律法規;而醫生直播帶貨可能涉及違規執業、廣告違法等多個問題。”根據《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從事藥品零售業務需要向藥品監督管理機構申請《藥品經營許可證》,但不能通過網路直接向公眾銷售處方藥和甲類非處方藥。
夏海龍表示,2022年6月發佈的《網路主播行為規範》規定,對於包括醫療衛生在內需要較高專業水準的直播內容,主播應取得相應執業資質,並向直播平臺進行執業資質報備。因此,嚴格來説,藥店網路主播應為執業藥師或其他經資格認定的藥學技術人員。
在網際網路企業紛紛佈局醫藥新零售賽道,數字化轉型是大趨勢,直播賣藥是其中的探索方向,但提高産品和渠道的匹配度、降低藥品風險等問題亟須解決。
上述業內人士表示,從近年的法律設立過程可以看出,國家不斷重視藥品的網路銷售監管,後續在藥品網路銷售監管和《廣告法》之間肯定還要進行具體銜接。當前,企業對於OTC類藥品直播是選擇特定品牌入駐,也説明瞭這一領域還處在發展初期,需要進一步觀察,以便後期展開立法實踐和更完善的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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