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科技2月18日訊 近日,上海智慧財産權法院對上海聚力傳媒技術有限公司(即PPTV,以下簡稱聚力公司)與武漢鬥魚網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鬥魚公司)著作權侵權糾紛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作出二審判決,鬥魚公司被判賠償聚力公司經濟損失及為制止侵權所支付的合理開支共計10萬元,並負擔案件受理費1萬元。
據判決書顯示,鬥魚直播網站涉案主播“達達陪你看球”直播涉案西甲足球賽事節目長達4.6個小時。而聚力公司擁有西甲足球賽事節目中國地區獨家全媒體版權,包括電視、網路、新媒體及公共播映權等媒體的播出及版權分銷權益。
故聚力公司向一審法院請求判令鬥魚公司立即停止向公眾播送西班牙足球甲級聯賽第35輪馬德里競技VS馬拉加比賽節目的著作權侵權行為及不正當競爭行為;判令鬥魚公司賠償其經濟損失100萬元及合理開支1萬元,共計101萬元。
一審法院認為,涉案足球賽事節目作為著作權法意義上的類電影作品,應當加以保護。鬥魚公司作為網路服務提供者,其在提供服務的過程中亦未盡到相應的審核義務,存在過錯,應承擔相應的幫助侵權責任。一審法院判決鬥魚公司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聚力公司經濟損失及為制止侵權所支付的合理開支共計人民幣10萬元。
對於一審判決,聚力公司與鬥魚公司均表示不服,並提起上訴。
聚力公司認為,鬥魚公司在其經營的鬥魚直播網站設置直播、體育頻道等頻道,用戶瀏覽該內容可直接找到涉案體育賽事直播,故其利用體育賽事節目獲取用戶的意圖明顯,在未獲得體育賽事節目的情況下,放任侵權行為出現在其經營的網站上,具有嚴重侵權惡意,且在直播涉案西甲聯賽過程中開設收取禮物功能,直接獲取經濟利益。而聚力公司為取得涉案體育賽事的播出權利,付出了每季5000萬歐元(約人民幣4億元)的極大財力,故一審法院判賠金額過低。
鬥魚公司認為,鬥魚公司係網路服務提供者,涉案主播也並非簽約主播,人氣和關注度極低,涉案行為也並非發生在鬥魚公司主營業務內,本案根據鬥魚公司所承擔的一般注意義務,鬥魚公司不知道也不應知道涉案侵權行為的發生,鋻於鬥魚公司主觀上無過錯,故不應承擔侵權民事責任。即使認定侵權,聚力公司未提交相應的合理費用票據,一審法院酌情裁量的判賠金額過高。
上海智慧財産權法院經二審審理後,最終駁回了雙方上訴請求,維持了一審判決結果。
(責任編輯:解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