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人在家中,可快遞員未到府,也沒打電話溝通,直接將包裹放在代收點或家門口,物流還顯示“已簽收”……今天,《工人日報》記者在濟南採訪了解到,不少消費者曾遇到快遞“不告而投”或“被簽收”的情況,這一問題已引起有關部門重視。記者從山東省郵政管理局獲悉,今年以來,山東省各級郵政管理局已向快遞公司開具“不告而投”罰單118張。其中,僅濟南市郵政管理局在11月上半月就開出了9張罰單。
“商家承諾送貨到府,而且物品本身很重,快遞員卻不打電話聯繫我,直接將包裹放到驛站,這種做法不合適。”濟南消費者陳女士説,今年“雙11”期間她網購了一個啞鈴,臨近收貨日期,自己還特意查了物流資訊,看到後臺顯示“正在派件中”,她怕快遞小哥空跑一趟,特意沒出門。可左等右等,沒人聯繫自己。後來翻看物流資訊,才發現包裹已被放到附近的菜鳥驛站。
今年3月1日,新修訂的《快遞市場管理辦法》實施。該辦法明確指出,未經用戶同意,擅自使用智慧快件箱以及快遞服務站等方式投遞快件屬於違規行為,情節嚴重的,可以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記者在採訪中發現,雖然該辦法已實施大半年時間,但仍有不少快遞“不告而投”。至於原因,快遞公司和快遞員表示也有“苦衷”。
濟南市某快遞網點負責人説,快遞員每投一個件只能拿到0.7元左右,可如果將快件放在第三方存放點,保存、編碼、通知客戶領取等工作都由第三方存放點負責,每件只用交約0.3元的“暫存服務費”,大大提高了快遞員的承攬業務量和投遞效率。
“每天的派送量很大,如果每一單都撥打客戶電話聯繫的話,很花費時間,而且常常發生電話沒人接或打不通的情況,還有不少消費者在填寫收貨地址的時候,寫得較為模糊,無法精準找到配送地址。”快遞員小張認為,直接將包裹存至驛站或快遞櫃方便且安全。
記者注意到,中國快遞協會日前就“不告而投”行為發文稱,《快遞市場管理辦法》並非要求必須到府投遞,而是針對經常出現的未經用戶同意擅自將快件投遞到快遞驛站、智慧快件箱的情況。不管是到府投遞還是投遞到快遞驛站、智慧快件箱,只要快遞企業與用戶協商一致,都是可以的。
如何才能減少快遞“不告而投”情況發生呢?山東省郵政管理局郵政業申訴中心工作人員王潔認為,一方面,要引導和監督快遞企業規範員工行為,提高服務品質;另一方面,消費者也需要規範填寫收件地址,及時接聽配送電話,確保溝通順暢。
(責任編輯:柯曉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