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友發帖稱,她從海口搬家至昆明,期間使用德邦快遞寄私人物品,收貨時發現“乾淨的衣服有一股濃烈的腳臭味,安睡褲上用紅筆寫著侮辱我的字,希望德邦可以給我一個合理的解釋”。此事隨即引發熱議。
5月28日,該消費者告訴記者,預約快遞員到府取件前,她將衛生褲這些物品用一個大袋子裝在一起,5月23日上午,海口德邦快遞的工作人員到府取件,因為她前一天通宵收拾東西,而且當天下午要趕飛機,所以很著急,也不清楚快遞小哥在打開袋子拍照後是否重新打包好物品。
其提供的圖片顯示,她共寄出13件物品,貨物重量201kg,開單時間為5月23日22:57,費用621元,5月26日晚上,該訂單顯示已簽收。
該消費者表示,目前德邦總部已經與她取得聯繫,總部正在調查各個環節的監控,但具體還在核實。
受訪者供圖
記者最新從消費者處獲悉,德邦快遞確認此事確實為公司工作人員所為,並且已經讓涉事工作人員向消費者賠禮道歉。記者聯繫德邦快遞相關負責人,截至發稿前,未得到回復,但德邦內部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此事屬實,已經與消費者達成和解。
如何維權?
湖北省消費者委員會法律事務部主任胡翠蘭表示,據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四條規定,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得到尊重的權利,享有個人資訊依法得到保護的權利。
經營者有侮辱誹謗、搜查身體、侵犯人身自由等侵害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權益的行為,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法律沒有賠償金額的規定。如消費者遇到人身權益受損的行為,可向屬地消協、12315投訴,或向法院起訴。
(責任編輯:畢安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