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郵政局市場監管司與應急管理部、公安部相關司局對涉嫌違規寄遞煙花爆竹的圓通速遞有限公司、上海韻達貨運有限公司、北京京邦達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圓通速遞、韻達速遞、京東物流)3家快遞企業進行聯合約談。
約談指出,根據2016年11月7日國家郵政局、公安部、國家安全部聯合發佈的《禁止寄遞物品管理規定》,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屬於國家明令禁止寄遞物品。在近期檢查和辦案中發現,一些企業和人員利用圓通速遞、韻達速遞、京東物流3家企業,通過“網際網路+寄遞”方式違規寄遞煙花爆竹,對寄遞渠道和社會公共安全構成嚴重威脅。
約談要求,圓通速遞、韻達速遞、京東物流要按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禁止寄遞物品管理規定》等規定,組織開展拉網式排查整治,全面搜尋“三項制度”執行、協議客戶安全管理、員工安全教育培訓等方面漏洞隱患,採取堅決有效管控措施,嚴防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流入寄遞渠道。要以煙花爆竹生産銷售集中地和重要路由為重點,加大郵件快件安全檢查抽查頻次力度,健全舉報獎勵制度,全面打擊整治違規寄遞煙花爆竹行為。
圓通速遞、韻達速遞、京東物流負責人表示,將深刻吸取相關案件教訓,嚴格落實安全生産主體責任和總部安全保障統一管理責任,立即組織全網開展寄遞安全集中整治,按照公司內部考核管理制度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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