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父母的賬號登錄,反覆充值數十次,退款審核取證難”……“熊孩子”大量“氪金”、家長退款維權不易的消費亂象近年層出不窮。
據信網報道,李女士近日向信網反映,李女士的妹妹今年13周歲,由於寒假期間需要使用手機上網課,家長手機放在妹妹處,以便不耽誤學業。沒想到妹妹下載了一款“貓和老鼠”的手機遊戲,並在1月30日至2月20日期間,累計使用某手機平臺註冊的賬戶為該遊戲充值4227元。李女士稱,“貓和老鼠”遊戲為網易出品的手機遊戲,妹妹多次充值購買該遊戲的“鑽石”和“禮包”等,其中最高一次的單次充值就高達648元,購買項目為“貓和老鼠_鑽石6480”。
李女士隨即聯繫到網易和某手機平臺兩方的客服提出退款訴求。李女士經過諮詢得知,遊戲的出品公司雖然是網易,但妹妹充值時是通過某手機平臺註冊的手機賬號,跳轉到微信平臺付款,因此退款事宜需要聯繫某手機平臺客服。李女士隨即于2月20日按某手機平臺客服的要求,將交易訂單號和截圖發送至固定郵箱。2月26日中午,李女士得到客服的答覆稱,她反映的問題不符合退款條件。
據中國經濟網記者查詢,《貓和老鼠》手遊由網易遊戲開發和發行,于2019年5月31日正式公開測試。
網易遊戲官網顯示,網易2001年正式成立線上遊戲事業部。目前,網易正在運營中的遊戲産品有100餘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九條規定: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
《民法典》第二十條規定: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按照上述規定,八周歲以上的孩子為遊戲充值的,需要經家長的同意,追認,充值行為才有效的,所以孩子為遊戲充值後,如果家長不追認的,遊戲公司就需要退還充值的款項。如果是8周歲以下孩子為遊戲充值的,需要由家長實施,孩子自己充值是無效的,遊戲公司也要退款。
(責任編輯:柯曉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