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網信辦在其官網發佈了105款App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資訊情況的通報,其中許多人們在日常生活中熟知和使用的App都因非法獲取、超範圍收集、過度索權等侵害個人資訊的原因,出現在這份名單上。
這並非國家有關部門首次通報App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資訊。5月1日和10日,國家網信辦就分別通報過存在同樣問題的不同類別的33款和84款App。長期以來,專項治理App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資訊,一直是多部門日常工作的重點之一。
大數據時代,個人資訊是重要的資訊資産。任何擁有資訊資産的市場主體,即便其不將這些數據運用於軟體開發運營,僅通過授權使用或變賣資訊,依然可以從中獲利。可以説,在資訊時代,豐富而具體的資訊樣本,是寶貴的資本和資源。
大數據科技提升了經濟社會發展速度與品質,但其中一些應用也給人們帶來了困擾。人們在享受大數據所帶來的科技紅利的同時,也常常希望大數據技術實現“數據向善”。實際上,數據本身並無所謂善惡,數據技術産品的善惡,純粹是數據産品開發者的價值觀和道德觀的“産品化”。數字經濟發展離不開個人資訊的合理合法運用,“數據向善”正是合理合法運用個人資訊的結果。事實證明,“數據向善”並不會自動實現,需要法律法規的約束以及有關部門的有效監管。
此次官方通報僅是App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資訊的問題,但這些收集的個人資訊該如何處理,卻並沒有出現在官方通報中。當下人們普遍會接到跨境詐騙電話,收到社交工具精準廣告推送等,都是由於那些已經被收集入庫的個人資訊被利用。這些海量數據能否如App所屬的市場主體所言,將加密保管、絕不外泄、嚴格用途,人們通常無法查證。對此,除了要繼續加強對App的市場監管外,還要在法律法規上加強協調,把民法典等涉及公民個人資訊權益的法律體系系統化,防止部分App鑽空子。
大數據時代,作為個體的公民想要保護好個人資訊存在一定的技術困難。這個困難體現在App使用者與App開發者在技術以及其他市場資源上的不對稱。這也意味著,保護個人資訊最有效的方式方法,仍是市場監管部門的履職盡責,而尚在制訂中的個人資訊保護法草案也應儘快落地實施。
(責任編輯:柯曉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