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學是我國頂尖高校之一。帶有“北京大學”或“北大”字樣,以及北京大學校徽標誌的商品,也受到不少年輕人的追捧。有人從中瞄到“商機”,未經校方授權或許可,模倣當下正流行的服裝款式,利用消費者分不清楚是否真品的空子,私下偷偷貼上“北大”商標上網銷售,從中非法獲利。近日,江西省共青城市公安局偵破了一起涉嫌假冒註冊商標案件。
今年1月19日,北京大學標識管理辦公室發表聲明,稱接到師生舉報,×××(北京)有限公司和共青城×××有限公司常年以“在校生、校友”的名義,在多個網路平臺宣傳銷售印有“北京大學”系列商標標識的羽絨服産品。
據稱,北京大學依法享有“北京大學”“PEKING UNIVERSITY”“北大”“PKU”“學校徽志”系列註冊商標專用權,任何企業及個人未經授權許可不得擅自使用。該校從未授權×××(北京)有限公司和共青城×××有限公司代加工生産和銷售印有“北京大學”“PEKING UNIVERSITY”“北大”“PKU”“學校徽志”標識的羽絨服産品……相關行為已侵犯該校的商標專用權。
幾乎同時,江西省共青城市市場監管局接到了來自北京大學的一份投訴書,反映校方在市場上發現了汪某銷售的帶有北京大學註冊商標的羽絨服。投訴書稱,自2023年11月以來,有人通過聊天群的方式招攬消費者,未經校方授權或允許,面向社會推廣、銷售帶有北京大學所擁有註冊商標的羽絨服,以此牟利,嚴重侵犯了北京大學的商標權和社會聲譽。經過校方初步調查,這些羽絨服從江西省共青城市寄出,寄件人為“張先生”。
1月20日,按照北京大學提供的“張先生”的聯繫方式和居住地點,共青城市市場監管局找到了實際的寄件人汪某,在其註冊地址進行現場檢查,現場查扣了含有羽絨服發貨記錄的電腦主機和印花設備各一台;在一家快遞網點查扣了一個收件人為汪某、內裝104個“北京大學”和101個北京大學校徽徽標印花的快遞包裹,調取了汪某寄發服裝的快遞記錄。
不久,北京大學對這批查扣的商標出具了辨認意見,確認為侵權産品,並附有相關商標註冊證。
2月7日,共青城市市場監管局將案件移送到了共青城市公安局。共青城市公安局指定治安大隊和汪某所在地的甘露派出所予以偵辦。從移交的材料中,民警發現,嫌疑人汪某主要經營範圍為網際網路銷售,在某網購平臺上經營的網店中,銷售的是可印字款的羽絨服。
汪某到案後,後悔不已。據他交代,2013年,他就開始在某寶上銷售童裝,偶爾也加工生産羽絨護膝。2021年,汪某在網上看到“中戲款”羽絨服很火,就從網上買了一件做樣衣,然後購進布料和羽絨,找工廠生産,也沒有商標,就在自己的網店銷售。2021年年底,自稱是北京大學學生的張某(汪某稱其為“張先生”)在他的網店買了一件衣服後,説他的衣服品質很好,價格也實惠,和他們的校服相似,要介紹自己的同學也來買幾單。
不久,張某告訴汪某,北京大學很多同學想要這款衣服,他來負責銷售,但是要在衣服的胸前貼上“北京大學”“PEKING UNIVERSITY”、左袖臂貼上“北大”商標。
汪某想也沒想,就同意了張某的要求,自己上網搜到了這些商標的圖案,找了一個商標標識製作的網店,讓對方製作“北京大學”“北大”圖形及商標,同時還購買了一台印標機。收到商標後,汪某通過印標機將商標標簽加熱,按照張某的要求,分別貼在羽絨服的胸前和左袖臂上,然後按照張某提供的地址發貨,發貨人註明為“張先生”,二人于發貨的當天結算款項。
就這樣,從2022年到2023年下半年,汪某通過張某發出了不少貨,同時也在自己的某寶店舖中售賣。
經調查,至案發時,汪某的銷售記錄顯示,他通過張某共賣出有“北京大學”字樣的羽絨服403件、通過自己的網店售賣13件,銷售金額總計13.7萬餘元。同時,還有近200件等待貼標售賣。
民警在調查取證時,一位通過網店購買這種假冒“北京大學”商標羽絨服的顧客這樣説道:“我一直以為這款服裝是北京大學生産的,沒想到是假的,這種假冒註冊商標的行為太可恨了。”
目前,相關涉案人已被公安機關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責任編輯:畢安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