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東方甄選通過微網志發文稱,近日,北京網際網路法院就抖音用戶崔某網路侵權案作出判決,認定被告發佈言論不實,侵害了東方甄選名譽權,要求被告在抖音賬號置頂道歉聲明,並賠償東方甄選36000元。
東方甄選在文中提到,2024年6月22日,應貴州省商務廳邀請,東方甄選前往貴州開展“東方甄選•貴州行”直播活動。隨後,被告使用“東坡妹妹”、“小王子的四十四次日落”等抖音賬號,捏造併發布多條針對東方甄選的謠言,稱“東方甄選對文旅直播活動,向貴州省政府部門收取高達七位數宣傳費”,並謊稱“有相關溝通原音錄音”等證據,誤導大量網友。
東方甄選表示,2024年6月29日,公司發佈聲明,澄清東方甄選從未向政府要過宣傳費,也堅持不向任何企業或商家收取坑位費。但崔某依然繼續發佈侵權視頻及不實言論,持續侵害東方甄選商譽。
此外,根據東方甄選發佈的內容顯示,法院認為,被告發佈的涉案言論不屬實,對東方甄選的生産經營活動産生消極影響,侵害了東方甄選的名譽權。法院判決:一,判決生效十日內,被告崔某使用昵稱為“東坡妹妹”(抖音號:yingziwu9729)和昵稱為“Lily”(抖音號:9797Lily)的抖音賬號置頂發佈致歉聲明,向東方甄選公開賠禮道歉,為東方甄選消除影響、恢復名譽,持續時間不少於 168 小時;二,判決生效十日內,被告崔某賠償東方甄選36000元。

(責任編輯:朱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