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各大網路遊戲平臺推出嚴格管控時間、要求實名註冊、設置多重“人臉驗證”關卡等多項措施防止未成年人沉迷遊戲,但在如此嚴格的“限遊令”下,仍有不法分子在鑽漏洞掙錢。
近日,經江蘇省蘇州市虎丘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法院以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判處陳某有期徒刑七個月,緩刑一年,同時支援檢察機關提出的公益訴訟訴求,判令陳某刪除已收集的未成年人個人資訊,在國家級媒體公開賠禮道歉,承擔公益訴訟賠償金14000余元,並以參加公益服務等形式修復對社會公共利益的損害。
目前,判決已生效,陳某已將賠償款賠付至“未愛綻放”專項基金,並已完成第一次志願服務修復公益損害。
2021年9月,由虎丘區檢察院自主研發的E“新”守護未成年司法保護平臺接到一條家長趙某投訴資訊,反映其兒子小亮近期出現無心學習、沉迷遊戲等情況,在查看小亮手機後發現,不到一個月時間小亮花費超過兩千余元租用網路遊戲賬號。趙某立即收集了訂單資訊、支付記錄、聊天記錄等證據材料反饋給檢察機關。
根據該線索,檢察機關調查發現陳某存在向未成年人出租遊戲賬號的嫌疑,在進一步向陳某詢問了解相關情況後,檢察機關認為陳某已經涉嫌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遂向公安機關移交線索。
經查,這起案件並非常見的行業“內鬼”洩露、App過度收集個人資訊等類型的侵犯公民個人資訊案件,而是犯罪分子批量購買未成年人資訊,通過綁定遊戲賬號等操作,再將遊戲賬號出租給未成年人牟利。
作為遊戲發燒友的陳某,收入不足以支撐自己購買各類名牌鞋子的消費,時常手頭拮據。2021年年初,陳某在某遊戲QQ群裏看到有人發廣告,聲稱可以破解人臉識別,還出售“料子”。陳某覺得其中有利可圖,立馬私信群友獲取秘籍。後陳某得知,對方所謂的“料子”包含姓名、身份證號碼和人臉動態視頻等整套個人資訊,購買資訊後通過特殊運作就能輕鬆解鎖部分平臺的人臉識別。陳某聯想到遊戲平臺對於未成年人的嚴格管控,就想以此“生財”。
“購買‘料子’後,上家幫我操作進行換綁,後續需要人臉認證的話,也可以由他們幫我操作通過人臉識別,業內稱這種技術叫‘過臉’。”陳某供述,當出現更換設備登錄賬號、在遊戲內進行消費等情形時,會觸發遊戲平臺出現“人臉識別驗證”彈窗,這時就會讓“上家”遠端操作“過臉”。隨著業務愈加繁忙,陳某索性購買了專門用於“過臉”的手機。就這樣,陳某在短時間內擁有了8種最熱門遊戲各幾十個不同的賬號,其不僅出售遊戲賬號,還能遠端解除人臉識別彈窗驗證,一時間“生意火爆”。
據承辦檢察官曹聰介紹,“料子”價格從十幾元到七八十元不等,平均一組的價格為30元左右,出租遊戲賬號的收益大概每個賬號每小時10元至20元不等,一兩個小時就能回本。
據統計,陳某在半年多的時間內出租這些利用他人資訊註冊的遊戲賬號,非法獲利14000余元。
2022年12月12日,案件被移送至蘇州市虎丘區人民檢察院辦理,檢察官審查案件後認為,人臉資訊具有高度的個人生物識別特徵,屬於個人敏感資訊,陳某的行為已經構成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同時,陳某也規避了國家規定網路遊戲需實名認證的政策,干擾了人臉識別認證的過程,侵犯了不特定多數未成年人的隱私權和財産權,致使社會公共利益受損。
同時,檢察機關對陳某出租遊戲賬號是否屬於合法經營進行了公開聽證評議,給相關網路遊戲平臺、專門用於“過臉”的手機製造商及網路遊戲賬號租賃平臺制發了檢察建議或法律風險提示函,將向陳某出售個人資訊人員的犯罪線索向公安機關移送並督促及時查證,同時,要求陳某退出違法所得14000余元用於賠付相關被害人,永久刪除其手機及電腦內儲存的涉案資訊,在國家級媒體公開賠禮道歉,並賠償公益損失14000余元。
為保證公益賠償金專款專用,檢察機關還聯合區慈善總會設立“未愛綻放”專項基金接收該公益賠償款,用賠償款反哺未成年人個人資訊保護等公益事業。“在賠禮道歉和經濟賠償之餘,檢察機關創新公益修復形式,要求陳某在緩刑考驗期內每季度參加一次與個人資訊保護相關的警示教育、公益宣傳、志願服務等,以進一步彌補和修復違法行為對公共利益造成的損害,檢察機關對此將開展監督。”曹聰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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