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父母的賬號登錄,反覆充值數十次,退款審核取證難”……“熊孩子”大量“氪金”、家長退款維權不易的消費亂象近年層出不窮。
2月26日,梧州藤縣王女士反映,前不久,在她不知情的情況下,她四歲多的女兒使用她手機,向一款叫微樂廣西麻將的遊戲充值了648元。遊戲平臺顯示,遊戲中的ID是登錄後自動生成的,該ID裏有有1296萬枚遊戲幣,但卻從未玩過一局遊戲,也沒有花出過一枚遊戲幣。發現被扣款後,王女士和家人多次聯繫遊戲平臺,希望對方能退回這筆錢,理由是小孩還小、充值時家長不在身邊、購買的遊戲幣至今未使用等。
2月26日晚,客服通過平臺回應:微樂廣西麻將遊戲不對未成年人開放,微信有成長守護系統,如果是未成年人操作,是無法體驗遊戲,也無法進行充值的,成年人實名認證的微信賬號授權登錄遊戲,無其他相反證據,視為本人體驗遊戲,賬號正常充值,正常參與遊戲對局,無法退款。客服表示,如家長堅持申請退款,可再次通過發送郵件到企業郵箱,並提供相關資訊、遊戲ID、支付成功截圖及退款説明,讓專員進行二次確認審核。目前,王女士已經多次發送有關內容至該企業郵箱,至今仍未收到退款。
據中國經濟網記者查詢發現,微樂廣西麻將遊戲為微樂遊戲針對廣西所開設的麻將遊戲模式,微樂遊戲隸屬於微樂星空(北京)網路技術有限公司,微樂星空(北京)網路技術有限公司為家鄉互動(廈門)網路科技有限公司(簡稱“家鄉互動”,03798.HK)全資子公司。
微樂遊戲官網顯示,家鄉互動(廈門)網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是一家新興實力軟體開發公司,註冊資金1000萬,是一家專業從事休閒類遊戲開發和運營的高科技軟體技術公司。目前主要研發項目為手機網路遊戲。
2020年5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出臺了《關於依法妥善審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二)》(法發〔2020〕17號)。其第一項關於合同案件的審理中的第9條顯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未經其監護人同意,參與網路付費遊戲或者網路直播平臺“打賞”等方式支出與其年齡、智力不相適應的款項,監護人請求網路服務提供者返還該款項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九條規定: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
《民法典》第二十條規定: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責任編輯:柯曉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