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一:幻核APP補償消費者的徽章。
圖二:黃先生購買的數字藏品“龍門大佛”。
圖三:幻核APP明示的搶購規則。
近日,多位消費者向《中國消費者報》反映,幻核APP發售數字藏品洛陽龍門數字石刻系列,但消費者付款後藏品卻未到賬。平臺方解釋稱藏品數量有限,付款成功並不意味著購買成功。據《中國消費者報》記者調查,遇到上述情況的消費者達200余人。
付款成功但數字藏品未到賬
福建廈門的黃先生告訴《中國消費者報》記者,3月29日15:00,洛陽龍門數字石刻系列在幻核APP上正式發售,一共有8款,每款發售量2520件,他要買的是“龍門大佛”這款。當天15:00一到,他迅速點擊購買按鈕並成功付款118元,Apple store帳單上顯示扣費時間是15:00:18。
付款成功後,黃先生進入“我的”頁面查看,發現並沒有藏品“龍門大佛”的身影。他説:“通常購買成功後,‘我的’頁面裏會有藏品連結並顯示‘發放中’,5分鐘左右就會到賬。”
3月30日15:00,距離黃先生付款成功已24個小時,但藏品仍未到賬。他在新浪微網志“幻核超話”下留言:“有沒有今天大佛蘋果(手機)付款成功,到現在藏品還沒到的?”許多用戶跟帖表示自己也遇到了同樣的狀況。隨後,他被邀請進入一個維權群,群內有200多位付款成功後藏品未到賬也未收到平臺退款的消費者。4月12日,黃先生接到幻核客服來電,建議他與第三方扣款平臺Apple store聯繫退款事宜。黃先生對記者表示:“我為什麼要去退款?!”
浙江金華的方先生也遇到了類似情況。3月29日15:00他用兩部蘋果手機分別搶購了“龍門大佛”和“龍門菩薩”兩個藏品,藏品並未很快到賬。15:15,他再次用兩部手機搶購,成功“撿漏”“龍門獅子”和“龍門飛天”兩個數字藏品,沒過幾秒鐘就到賬了。方先生向記者介紹,“撿漏”指的是正式發售15分鐘後,會有些下單但並未付款的訂單,系統會再次釋放,這是因為幻核平臺規定“請您于15分鐘內完成數字藏品支付,超時後支付,庫存可能已被釋放”。15:30左右,方先生搶購的“龍門大佛”也到賬了,但“龍門菩薩”一直未到賬。
4月1日,方先生被拉進維權群,群內幻核客服表示處理方案是“退款並補償洛陽龍門數字石刻系列徽章一枚”,然而眾多藏友對此並不認可。有消費者吐槽:“洛陽龍門數字石刻藏品的詳情頁上説一共發行8款,這8款裏並沒有徽章,所以它的發售量、收藏價值無從考證。”
記者從龍門石刻系列的品牌授權方“龍門奇妙物”處獲悉,徽章確為幻核官方為補償此次付款成功卻未到賬用戶而專門開發的數字藏品,發行量不詳。
4月11日,方先生聯繫到幻核APP微信企業客服,對方告訴他需要去蘋果商店申請訂單退款,同時表示“如果退款申請被蘋果拒絕,辛苦提供兩次被拒的詳細截圖,微信收款碼,蘋果訂單號(M開頭的)。”方先生沒有接受退款的處理方式,但在4月13日,方先生收到退款118元,並於4月15日收到補償的徽章。方先生無奈地説:“我不知道除了接受平臺的處理方案還能怎麼辦?”
幻核APP稱付款成功不代表搶購成功
記者調查發現,幻核APP內數字藏品頁面下方有個特別提醒,表示下單後超過15分鐘再支付,可能導致“超時支付成功但未收到數字藏品”的情況。不過據維權群內消費者反映,大部分人的帳單顯示付款時間大都在15:00—15:01之間,因此不存在上述的“超時支付”。
《中國消費者報》記者聯繫幻核APP線上客服:“付款成功後是否意味著藏品可以到賬?”客服回復稱正常情況下都會到賬。而當記者詢問是否還有其他情況時,客服表示系統卡頓、網路問題不可控因素等可能會導致付款成功卻未到賬。
幻核APP相關部門表示,此次用戶反映的問題是因為發售期間有用戶開外挂機刷搶購,導致系統響應延遲,藏品售罄時仍有用戶支付成功。為了確保用戶的藏品權益,嚴守不能超發的原則,幻核方面按照先到先得原則,聯繫藏品售罄後支付成功的用戶進行退款,並補償贈送此次活動的紀念徽章。為了提升用戶體驗,不再次出現同樣的問題,幻核已經升級系統策略,規避機刷影響。
為全面了解數字藏品平臺的交易規則,記者還聯繫了數字藏品平臺鯨探APP線上客服。客服告訴記者,數字藏品一般都是在約定時間限量發售,消費者下單後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付款動作則訂單完成,而如果規定時間內消費者未支付,平臺則會將這些未完成支付的訂單重新釋放供其他消費者購買;也會遇到消費者用第三方支付方式如Apple Pay、支付寶支付時,因網路或技術原因造成支付資訊未傳送給平臺,那麼即使付款成功也會被平臺識別為訂單支付失敗,不過這種情況極少出現。
律師表示幻核APP應承擔違約責任
截至記者發稿,仍有部分消費者因不同意平臺的處理方案,既未收到退款,也未得到平臺的跟進處理。
對此,北京頤合中鴻律師事務所律師蘆雲接受《中國消費者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消費者在數字藏品平臺交易,與網購普通商品性質相同。依據《電子商務法》第四十九條及《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一條第二款規定,商家發佈的商品資訊符合要約條件的,消費者選擇該商品並提交訂單成功,網路購物合同成立並生效,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等方式約定消費者支付價款後合同不成立;格式條款等含有該內容的,其內容無效。《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北京市金臺律師事務所律師劉冬竹在接受《中國消費者報》記者採訪時表示,首先,幻核APP銷售頁面中只説明超時支付可能出現無法成功購買的情況,並未告知在15分鐘內支付也可能無法成功購買;其次,平臺銷售商品數量超出其實際擁有的商品數量,平臺提出“沒有實際購買成功的用戶予以退款處理”,因此,消費者有理由認為幻核APP明確作出不履行主要債務的表示。
劉冬竹認為:“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消費者可以選擇解除合同,也可以選擇繼續履行合同。但鋻於數字藏品洛陽龍門數字石刻系列已售完,合同沒有繼續履行的可能,因此建議消費者主張解除合同,並依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條第一款及第五百七十七條,要求幻核App賠償損失。”
●專家觀點
消費者要理性看待數字藏品的價值
中國行動通訊聯合會元宇宙産業委員會執行主任于佳寧:數字藏品是使用區塊鏈技術進行唯一標識的經數字化的特定作品、藝術品和商品,包括但不限于數字畫作、圖片、音樂、視頻、3D模型等各種形式,其沒有物理形態,僅在相關數字藏品平臺上發售和購買。目前許多數字藏品都借助了3D、AR、VR等前沿資訊技術,使其可以更好地與收藏者互動,更好地滿足收藏者對於新時代消費購物、藏品收藏和社交的需求。數字藏品不僅包括數字作品本身,也包括基於區塊鏈上生成的權益證明。
數字藏品可以理解為基於區塊鏈技術對數字作品打上加密不可篡改的防偽編碼,為每一件數字作品賦予獨特的“證書”,保障數字作品的唯一性、真實性、永久性和明確的所有權屬性,同時所有權流轉歷史清晰透明,可以有效保護創作者以及持有者的權益。此外,大多數數字藏品單系列基本都限量發售,每份藏品都具備較強的稀缺性,受區塊鏈技術約束,發行方也不可能隨意增發。這些特性使得數字藏品具備獨特價值內涵,可以用於收藏。
由於數字藏品主要在平臺上進行購買和交易,所以平臺的技術風險值得消費者關注。數字藏品發行過程中所有的操作都是通過程式代碼實現,如果平臺的區塊鏈技術不成熟,相關代碼不完善,很容易被駭客鑽空子,對項目進行攻擊,甚至盜取用戶擁有的藏品。另外,多數數字藏品的價值沒有公認的衡量標準,因而極易出現炒作或投機等狀況。市場中甚至存在所謂“莊家”或者“大戶”,通過早期的二級市場交易,以及外挂等技術手段大肆囤積數字藏品,隨後再高價買賣從而進行炒作,嚴重危害了市場公平性和可持續性。
建議消費者理性看待數字藏品的價值,也要辨別以數字藏品為噱頭進行的投機、炒作、欺詐、傳銷甚至非法集資等行為,充分意識到參與收藏可能面臨的風險和損失。
(責任編輯:柯曉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