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浙江省紀委省監委、省委網信辦等部門組成聯合檢查組,通過直查機房、循線倒查“礦機”等方式,突擊抽查全省7個地區20家國有單位的36個IP地址,嚴肅查糾一批利用公共資源參與虛擬貨幣“挖礦”與交易的違規違紀行為。
經現場核查發現,20家國有單位中有14家單位的人員主動利用公共資源“挖礦”。“挖礦”人員主要為熟悉網路、電腦技術的相關網路管理人員或技術人員。例如,紹興市上虞區職業教育中心機房管理員丁某某夥同勞務派遣人員何某某,利用辦公電腦並購置3台“礦機”放置於資訊技術樓,從事挖取渡鴉幣活動累計111天,獲利1.5萬元;湖州市德清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下屬事業單位地理資訊中心副主任虞某及工作人員吳某某利用辦公電腦“挖礦”。
據了解,在“挖礦”專項整治行動中,浙江共查封“礦機”68台、單機260余臺,查處利用公共資源主動“挖礦”48人。
“下一步,我們將會同相關職能部門深入推進整治工作,健全完善常態化監測與打擊工作機制,防止利用公共資源參與虛擬貨幣‘挖礦’死灰複燃。”浙江省紀委省監委相關負責人説。
(責任編輯:柯曉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