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公佈《數據出境安全評估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有關負責人表示,出臺《辦法》旨在落實網路安全法、數據安全法、個人資訊保護法的規定,規範數據出境活動,保護個人資訊權益,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促進數據跨境安全、自由流動,切實以安全保發展、以發展促安全。
《辦法》規定了數據出境安全評估的範圍、條件和程式,為數據出境安全評估工作提供了具體指引。
《辦法》明確,數據處理者向境外提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運營中收集和産生的重要數據和個人資訊的安全評估適用本辦法。提出數據出境安全評估堅持事前評估和持續監督相結合、風險自評估與安全評估相結合等原則。
《辦法》規定了應當申報數據出境安全評估的情形,包括數據處理者向境外提供重要數據、關鍵資訊基礎設施運營者和處理100萬人以上個人資訊的數據處理者向境外提供個人資訊、自上年1月1日起累計向境外提供10萬人個人資訊或者1萬人敏感個人資訊的數據處理者向境外提供個人資訊以及國家網信部門規定的其他需要申報數據出境安全評估的情形。《辦法》還明確了數據出境安全評估程式、監督管理制度、法律責任以及合規整改要求等。
(責任編輯:畢安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