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北京市教育委員會發佈《北京市教育移動網際網路應用程式備案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加強教育APP事前審查備案,事中事後監管,堅持“選必嚴審”的原則,凡未通過教育部備案的教育APP,一律不得選用。
《細則》要求,各區教委、市屬高校和直屬單位要堅持“非必要、不選用”原則,從嚴選用,控制數量,自主開發、自主選用和上級部門要求使用的教育APP均需進行使用者備案。教育APP應當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堅持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要求,符合“雙減”政策規定,體現素質教育導向。
《細則》強調,選用的教育APP所提供的內容不得有消極資訊、不良資訊,不得出現遊戲連結和廣告等;不得向學生及家長收取任何費用;不得借家委會名義組織家長購買;不得要求家長直接與相關企業對接,變相強制購買;不得統一組織免費試用等誘導家長和學生購買;不得發佈與教育教學無關的資訊;不得與學分、成績和評優評先掛鉤等。
其中,對要求統一使用和大範圍採集個人資訊的教育APP,除關係國家安全、社會穩定、學校、師生和教職工人身安全的以外,應在履行審查程式的基礎上,充分徵求用戶意見。採集人臉等個人生物識別資訊的教育APP,應在上述要求基礎上組織科學性、倫理性、安全性論證。
北京市堅持“首善標準、公開透明、公正普惠、自願選用、減負提質”的原則,嚴格規範教育APP評議推薦管理。各區教委、市屬高校、直屬單位要建立健全日常監管制度和機制,定期開展檢查和日常監測,發現應備案未備案、超標超範圍使用、違規收費、虛假違法廣告、資訊洩露等違法違規情況,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向社會公佈熱線電話,及時受理有關師生、家長對教育APP問題線索的反饋,妥善處置相關問題。
據悉,北京市教委將在官方網站建立公示專欄,每半年動態公佈教育APP黑白名單,及時公示核驗通過的教育APP及其提供者,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限期整改,對逾期未整改或拒不整改列入黑名單的,聯合相關部門進行查處。
(責任編輯:柯曉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