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韓,通過搶票軟體搶票並對外銷售充當“黃牛”將被定性為刑事犯罪。據南韓《東亞日報》19日報道,修訂後的《演出法》將於本月22日正式生效,未來若有人利用搶票軟體倒賣門票,將被處以最高一年有期徒刑及最高1000萬韓元(1萬韓元約合53.8元人民幣)的罰款。
近年來,南韓演出、體育比賽的門票“黃牛黨”屢禁不止。此前一張價值為10萬韓元的知名歌手的演唱會門票被人以500萬韓元的高價進行兜售,搶不到票的歌迷只能高價買“黃牛”票才能一睹自己喜愛的明星。
據了解,一般情況下在購票頁面需要點擊5次以上,至少花費13秒才能跳轉到支付頁面,而“黃牛”刷票軟體,只需2秒鐘就能選定座位進行支付。
還有一些原本贈送給合作企業或贊助商的門票也被用來倒賣,甚至有內部工作人員為了謀利,故意把門票提供給“黃牛”。面對“黃牛”的猖獗,主辦方和官方購票網站卻表示無可奈何。
實際上,南韓一些議員已經提出過十幾項整治門票倒賣的相關法案提議,但都未在國會獲得通過。據報道,南韓于1973年制定的《輕罪處罰法》僅對在現場抓獲的“黃牛”票買賣行為處以20萬韓元以下的罰款,對利用網路手段進行搶票的“黃牛”行為的查處存在局限性。
此外,南韓文化體育觀光部于本月2日開設了“黃牛”票綜合舉報網站,可以一站式舉報演出、體育比賽等倒票行為。如果舉報的情況被查實,舉報者還將獲得文化商品券等獎勵。
(責任編輯:柯曉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