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景泰法院上沙沃法庭成功調解了排除妨害糾紛系列案,案件的成功調解得到了雙方當事人的一致認可。

2010年,家住景泰縣草窩灘鎮的申某某與弟弟在承包的9.26畝耕地裏種下了槐樹苗,現槐樹已長大成材,樹林中麻雀、喜鵲成群聚集,2022年6月初,與槐樹地相鄰的11戶村民因樹木嚴重影響所栽種的小麥、玉米生長,林中的麻雀、喜鵲破壞種植的小麥、玉米為由,一紙訴狀將申某某與弟弟訴至景泰法院,請求二被告將栽種的槐樹挖除,另外每戶還要求二被告就自己所遭受的損失進行賠償。

6月14日,辦案法官聯繫原告代表宋某某現場查看農作物受損情況,經查看被告申某某與弟弟的林地共三處,輻射相鄰周邊11戶村民的耕地,每到一處辦案法官都注意到與被告林地相鄰的每一塊地挨著林地一邊的作物,不管是小麥還是玉米,長勢明顯不如遠離林地的地方,同時發現很多的玉米苗被喜鵲從苗心處擰斷。原告宋某某稱附近農田種的玉米剛出芽時,喜鵲就逐行連根挖出,好幾戶村民已經補種第三遍了。被告申某某承認槐樹地給地鄰造成的損害確實存在,但種了十多年的樹又不甘心白白的剷除。辦案法官充分聽取了原被告的陳述後,組織雙方當事人在村委會進行了調解,辦案法官結合案件事實,釋法明理,分析利弊,擺事實,講法理,反覆做雙方當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終在法官耐心的調解下,雙方互相讓步並達成了調解協議:被告在2022年12月30日前將樹木挖出就地假植,等到來年開春銷售樹木最大程度的減少損失。被告申某某與弟弟賠償受損最嚴重的原告陳某某經濟損失1500元,其他原告放棄賠償的訴訟請求。至此因被告栽種的樹木給11戶地鄰造成損害的系列案件得以順利調解。

上沙沃法庭傳承發展“楓橋經驗”,貫徹落實“馬錫五審判方式”,延伸司法職能,深入田間地頭調解糾紛化解矛盾,積極參與基層社會治理,服務鄉村振興,有效維護了轄區經濟社會和諧穩定。